宇宙的圓形運動規律---禪解道德經30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前面幾章講處世的規則與命運的規則,這一章回鋒轉筆,又闡述道。任何規則都離不開道的規則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這與佛教的“靈光獨耀,廻脫根本”表達的是一個道理,道體是獨立的,不可描述的。周行而不殆,道體演化萬物,流行四時,而終古不窮,故曰周行而不殆。殆,窮盡也。可以爲天下母。天地萬物,皆從此中生,故曰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此物至妙至神,但不知是何物,故曰吾不知其名,特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字,不是大小之大。乃是絕無邊表之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往而窮之,無有盡處。故云大曰逝。逝者遠而無所至極也。就象人類探索宇宙邊緣,無有窮盡也。故云逝曰遠。遠則不可聞見,無聲無色,非耳目之所到。故云遠曰反。反,謂反一絕跡,不知何處也,歸一曰反。道之極處,名亦不立,此道之所以爲大也。這一段則描述了一切終要歸根,太極的圓形運轉規律。

然此大道,能生天生地,神鬼神王。是則不獨道大,而天地亦大。不獨天地大,而王亦大。故域中所稱大者有四,而王居其一焉。我個人建議,此“王”字應爲人字,在天地萬物中,人爲大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地,效其謙卑;地法天,效其廣渺;地法道,效其超脫;道法自然,效其無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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