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自己的快樂、悲傷,就有了欣賞藝術的前提

        藝術應該是讓人快樂的,即便是悲傷的樂曲或是恐懼的畫作,它的表層看似是在傳達作家的喜怒哀樂,內裏卻是作家對世界,對生活的態度。觀衆在結合自身經歷之後與其引發共鳴,就像是知音相遇的欣喜,那是一種滿足的享受。

        生活當中總是會遇到一些事情,有喜歡的,有不喜歡的。碰到喜歡的事,心情自然愉悅,碰到不喜歡的事,心情就會煩悶,並不是說愉悅的心情就是好的,而煩悶的心情就是壞的,只是極端的心情需要慰藉,藝術往往就有此功效,疏導一個人的內心走向充實和平靜,而不是沉迷於興奮或是痛苦。

        章懷太子墓出土了一幅畫---《觀鳥捕蟬圖》,畫面看似簡潔,只是三個宮女的普通場景,卻刻畫出了三個年齡階段對未來的看法。有過快樂,就能感受出來中間女子的天真,有過嚮往,就能感受出來左邊女子的期待,有過經歷,就能感受出來右邊女子的無奈。

        生活看似平淡,可面對同樣一首音樂,不同年齡階段也會有不一樣的解讀,人們用自己的喜怒哀樂與樂曲中的意境做對比,最終感受出樂曲中獨有的味道,感受到失落多麼的重,快樂多麼的輕。

        藝術的範疇具體是哪些?對於一個非專業的人來言,這很難回答,可相較於非專業的人而言,它又更加簡單,只要結合自己的經歷去品去追去感受得到東西,它們都能被稱之爲藝術。而欣賞藝術魅力的真實體現也僅僅是感受得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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