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理解的教學設計》內容梳理(第4章)

第4章 理解六側面

當我們真正理解時,我們

*能解釋:通過歸納或推理系統,合理的解釋現象事實和數據洞察事物間的聯繫並提供例證。

*能闡明:敘述有深度的故事;提供合理合適的轉化;從歷史角度或個人角度揭示觀點和事件的意義;通過圖片趣聞類比和模型等方式,達到理解的目的。

*能應用:在各種不同的真實情境中有效的使用和調整我們學到的知識。

*能洞察:批判性的看待聆聽觀點;觀其大局。

*能神入:能從他人認爲古怪的奇特的或難以置信的事物中發現價值;在先前直接經驗的基礎上,進行敏銳的感知。

*能自知:顯示元認知意識;察覺諸如個人風格偏見,心理投射和思維習慣等促成或阻礙理解的因素;意識到我們不理解的內容,反思學習和經驗的意義。

這6個側面表現了遷移的能力。

理解6側面對教育學的關鍵啓示:

理解不能靠陳述事實,爲了使學習者獲得所期望的意義,構建理解需要有一定的學習行動和績效評估。任何追求理解的課程設計,必須幫助學生們意識到他們要做的不僅僅是接受灌輸的內容,還要主動揭示隱藏在事實背後的內容,並思考它們的意義,這就是建構主義的思想:知識不能通過教師傳授獲得它只能通過巧妙設計和有效指導,由學習者自我建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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