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嘉瑩先生古詩詞課讀書筆記之六

第一課  詩經

賦,有鋪陳之意,是把所欲敘寫的事物加以直接敘述的一種表達方法。

比,有擬喻之意,是把所欲敘寫之事物借比爲另一事物來加以敘述的一種表達方法。

興,有感發興起之意,是因某一事物之觸發而引出所欲敘寫之事物的一種表達方法。

它們實際上都表明了詩歌中情意與形象之間互相引發、互相結合的幾種最基本的關係和作用。

所以賦,比,興事實上乃是中國最古老的詩論,是古人對詩歌中的感發作用及其性質的一種最早的認識。

《碩鼠》這首詩詩人用的是“比”表現方法,他恨的是那些一味剝削重斂、不顧老百姓死活的傢伙們,可是他不直說,卻用“碩鼠”這個形象來打比方。後兩章基本上是第一章的重複,這種形式在《國風》中很普遍。因爲《國風》是各地民謠,重疊的形式是爲了適合反覆吟唱。

從形象和情意的關係來看,這首《碩鼠》在感發的層次上是由“心”及“物”。就是說,作者心中已存有某種情誼,然後尋找一個外物來作比喻,寫出心中那種情意。另外,我們還以看出,這種表現方式是有着理性思索安排的,與“興”的全憑直覺在性質上顯然不同。

《鄭風》中的《將仲子》:這首詩是一個女子對他所愛之男子的叮嚀告誡之詞,她並沒有假借什麼外物的形象,而是直接把內心的情感表達出來了,這種表現方法就是“賦”。

提到賦,有一點應該加以說明:也許有人會以爲賦體的作品既然都是對情事的直接敘述,就必然缺少像“比”和“興”那種以形象來感動人的力量和藝術性。這種看法是片面的。在我們中國的傳統中,所謂“形象”的“象”,並不僅僅侷限於目之所見的具體外物,在儒家經典《周易》中,一些聽覺的感受、歷史的典故、假想的喻象,都屬於“象”。這首《將仲子》中的“象”,就都是“事象”,而不是“物象”,但它同樣傳達了一種純真的情感,能給讀者留下鮮明的印象。

賦,實在也是詩歌中一種很有用的表現方法,它並不需要藉助草木鳥獸之類的外物,直接就能傳達出內心的感發,也就是說,在感發的層次上賦是即物即心的,他所寫出的形象本身就是作者心中的情意。

中國的詩歌是以書寫情志爲主的,而情志感動的來源,有兩個:

自然界的感發和人事界的感發。詩人如何表達這些感發呢?古人認爲有三種方法:第一是“賦”的方法,“賦”是直接敘寫,即物即心,第二是“比”的方法,借物爲喻,心在物先;第三是“興”的方法,是因物起興,物在心先。這三種方法都注重用形象觸引讀者的感發,但“賦”多用人事界的事象,“興”多用自然界的物象,“比”則既可以是人事界的“事象”,也可以是自然界的“物象”,也可以是假想的“喻象”。 我想這些很可能就是古人對詩歌中感發的作用和性質的一種最早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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