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嘉莹先生古诗词课读书笔记之六

第一课  诗经

赋,有铺陈之意,是把所欲叙写的事物加以直接叙述的一种表达方法。

比,有拟喻之意,是把所欲叙写之事物借比为另一事物来加以叙述的一种表达方法。

兴,有感发兴起之意,是因某一事物之触发而引出所欲叙写之事物的一种表达方法。

它们实际上都表明了诗歌中情意与形象之间互相引发、互相结合的几种最基本的关系和作用。

所以赋,比,兴事实上乃是中国最古老的诗论,是古人对诗歌中的感发作用及其性质的一种最早的认识。

《硕鼠》这首诗诗人用的是“比”表现方法,他恨的是那些一味剥削重敛、不顾老百姓死活的家伙们,可是他不直说,却用“硕鼠”这个形象来打比方。后两章基本上是第一章的重复,这种形式在《国风》中很普遍。因为《国风》是各地民谣,重叠的形式是为了适合反复吟唱。

从形象和情意的关系来看,这首《硕鼠》在感发的层次上是由“心”及“物”。就是说,作者心中已存有某种情谊,然后寻找一个外物来作比喻,写出心中那种情意。另外,我们还以看出,这种表现方式是有着理性思索安排的,与“兴”的全凭直觉在性质上显然不同。

《郑风》中的《将仲子》:这首诗是一个女子对他所爱之男子的叮咛告诫之词,她并没有假借什么外物的形象,而是直接把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了,这种表现方法就是“赋”。

提到赋,有一点应该加以说明:也许有人会以为赋体的作品既然都是对情事的直接叙述,就必然缺少像“比”和“兴”那种以形象来感动人的力量和艺术性。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在我们中国的传统中,所谓“形象”的“象”,并不仅仅局限于目之所见的具体外物,在儒家经典《周易》中,一些听觉的感受、历史的典故、假想的喻象,都属于“象”。这首《将仲子》中的“象”,就都是“事象”,而不是“物象”,但它同样传达了一种纯真的情感,能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

赋,实在也是诗歌中一种很有用的表现方法,它并不需要借助草木鸟兽之类的外物,直接就能传达出内心的感发,也就是说,在感发的层次上赋是即物即心的,他所写出的形象本身就是作者心中的情意。

中国的诗歌是以书写情志为主的,而情志感动的来源,有两个:

自然界的感发和人事界的感发。诗人如何表达这些感发呢?古人认为有三种方法:第一是“赋”的方法,“赋”是直接叙写,即物即心,第二是“比”的方法,借物为喻,心在物先;第三是“兴”的方法,是因物起兴,物在心先。这三种方法都注重用形象触引读者的感发,但“赋”多用人事界的事象,“兴”多用自然界的物象,“比”则既可以是人事界的“事象”,也可以是自然界的“物象”,也可以是假想的“喻象”。 我想这些很可能就是古人对诗歌中感发的作用和性质的一种最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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