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段引用的話。雖然早就知道這些道理,但是白底黑字讀完,還是心生感慨。
讓我們來一起品一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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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
第一次,當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學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當你下葬,人們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禮,他們宣告,你在這個社會上不復存在,你悄然離去;
而第三次死亡,是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把你忘記。
於是,你就真正地死去。
整個宇宙都將不再和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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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裏,我想,世界上最後一個記得自己的人,會是誰呢?
如果某人的臨終身份是普通平民,那麼最後一個還算熟識他這個人的,可能就是曾孫了——如果有的話,比如,我的曾祖母,我們這一輩大概是她見過的最年輕一代了。
而如果沒有後代,那麼,跟他打過交道的別人家的小孩子一旦離開人世,便馬上沒有任何人再記得他。
可如果這個人後半生竟然有了不凡的成就,那便有了留名青史的可能,甚至永遠活在一些後人心中。但是這些人,在人海中只佔極其小的比例,每個朝代也只有那麼幾個人而已。
而即使活在別人心中,於自身也並無實際益處。
沒了就是沒了。
所以,好好珍惜每一天吧,畢竟我們還能暢快的呼吸空氣,嗅着花香,接住一顆雨滴,撿起一隻貝殼……
這種活着的感覺多麼美好!
不要怕辛苦,不要徒生抱怨了。
造化給什麼,我們全都笑納,然後再去細細品嚐其中包裹的酸甜苦辣,不驚喜不震怒,因爲這是生活該有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