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明朝立國,朱元璋洪武的殿試製度,情狀相對簡略。
到了後來,明朝的進士登科錄,也就是定製後的殿試情景,具體如下:
一、首錄
進士登科之事,由禮部主持。故而,殿試之前,由禮部官員向朝廷呈請以下事項:
1、奏請殿試日期。
2、合請讀卷及執事官的員額。
3、進士出身的等第。
聖旨下發,諭示允許,即所謂的玉音。
二、次錄
執事官員名錄,具體包括:
1、讀卷官姓名。
2、提調官姓名。
3、監試官姓名。
4、受卷官姓名。
5、彌封官姓名。
6、掌卷官姓名。
7、巡綽官姓名。
8、印卷官姓名。
9、供給官姓名。
10、其他參與官員姓名。
三、又次錄:
農曆三月十五日,諸位貢士奔赴內府,參加殿試。
皇帝御臨奉天殿,親自測試策問。
翌日早晨,文武百官身着朝服執事;錦衣衛設置鹵簿(天子儀仗)于丹墀、內墀之內。
皇帝親御奉天殿;鴻臚官傳制、唱名;禮部官員恭捧皇榜,由鼓樂導引,行出長安左門外張掛。皇榜張掛畢,順天府官員用傘蓋、儀仗、隨從送狀元歸第。
至第四日,皇帝賜宴,在禮部開席。宴罷,登第者赴鴻臚寺學習禮儀。
第五日,賜予狀元朝服冠帶及進士寶鈔(明朝官方發行的唯一紙幣。)。
第六日,狀元率諸位進士上表,向皇帝謝恩。
第七日,狀元、諸位進士拜謁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由禮部向朝廷奏請,朝廷命令工部在國子監爲登第者立石題名。
如遇朝廷有其他重大事項,殿試的日期,就會根據實際情況推移。
這一系列的活動,就是恩榮次第。
四、又次錄:
進士甲第。
第一甲三人,賜進士及第。此三人,即俗所謂的狀元、榜眼、探花。
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
第三家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每人名下各開具家狀。
家狀記述有關個人履歷、三代、鄉貫、年貌等的表狀。
及第者的家狀,詳細格式如下:
貫某府某州某縣某籍某生。治某經。字某,行幾,年幾歲,某月某日生。曾祖某。祖某。父某。母某氏。祖父母、父母俱存曰重慶,下父母俱存曰具慶,下父存母故曰嚴侍,下父故母存曰慈侍,下父母俱故曰永感,下兄某、弟某、娶某氏,某處鄉試第幾名,會試第幾名。
五、最後錄:
第一甲三人殿試所作對策。
本文依據明人鄧士龍《國朝典故》卷之七十三陸容《菽園雜記》一中的一節而成。
(全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