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訓》第一篇:立命之學(五)

原文:自此以後,凡遇考校,其名數先後,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獨算餘食廩米九十一石五斗當出貢,及食米七十一石,屠宗師即批准補貢,餘竊疑之。

譯文:從此以後,凡是遇到考試,每次考試所得名次,都與孔先生所算的一樣 。只有一件不同 :孔先生算我爲廩生時,領取官府九十一石五斗廩米時,就可以按資歷到京出貢選職了,但我領取七十一石的時候,屠宗師就批准我可出貢了,我暗中開始懷疑孔先生算命這件事的準確性了。

註解:

廩生:明清兩代由公家發給補助的生員。

出貢:科舉考試中屢試不第的貢生,可按資歷依次到京,有史部選任雜職小官。某年輪着,稱爲“出貢”。

貢生:科舉時代,挑選府、州、縣生員(秀才)中成績或資格優異者,升入京師的國子監讀書,稱爲貢生。意謂以人才貢獻給皇帝。明代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納貢;清代有恩貢、拔貢、副貢、歲貢、優貢和例貢。清代貢生,別稱“明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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