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文學

書讀得多了難免會沾染一些書生氣,弄得文縐縐的,容易無病呻吟強說愁。搞不好容易賣弄玄虛,甚至我認爲過度的謙遜都是一種虛僞。

我追求的文學並不是那種修身養性般的文學。文學在我看來,並不能真正讓人得到靈魂的昇華。但是文學可以讓我們變得更加真實,更加廣闊,更加可愛。

文學對於來說,並不是人生的解藥而或調味品。文學和我的生活,從某種程度上是完全割裂的。文學對於來說,是一種毒品。

文學始終隱藏在我內心的最深處,她可以是黑洞,也可以是熔爐。總而言之,文學她可以是神聖的火炬,亦是我手中的酒精燈。

我欣賞大師的文體,文體就像一個人的外貌。你可以說外貌不重要,但是它卻是一種天賦——對於語言的天賦。

再者,我膜拜大師的敘述。一種好的敘述,同樣能夠把人帶入小說裏,引人入勝。如果說文體是人的五官,那麼敘述應該是一個人的髮型。

最後,我對於文學的質感是最看重的。文學質感我可以分爲兩部分。一者是哲思,帶有一種哲學思想。二來是詩性,是一種帶有情感色彩的審美或審醜。

最後,我的心中,文學始終是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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