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追擊問題

向陽小學一、二、三年級的同學去郊遊。一年級同學的平均速度是每分鐘行50米,二年級同學的平均速度是每分鐘行60米,三年級同學的平均速度是每分鐘行70米。一年級先出發7分鐘後,二年級出發,隨後三年級纔出發,結果三個年級同時到達目的地。三年級比二年級晚出發幾分鐘?

分析:涉及到三個年級,從簡化的目的出發,先來比較一二年級。

一年級先出發7分鐘,二年級去追。由此可以得到:追擊路程是50*7=350米。速度差是60米-50米=10米。追擊時間=350÷10=35分鐘。

換言之,一年級用了7+35=42分鐘走到終點。總路程是42*50=2100米。二年級用了35分鐘走到終點,總路程是35*60=2100米。當然,總路程一定是相等的。

再來看看二三年級的追擊問題。可以知道,三年級行走的路程也是2100米,速度是70米/分,所用的時間是2100÷70=30分鐘。

因此,三年級比二年級晚出發35-30=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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