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所不逮

《力所不能及也》

昨天在長春出差正準備去喫晚飯的時候,少有聯絡的堂兄忽然從老家打來電話說有事相求。我一震,頗以爲是重要之事。說的是他有個外甥在波陽縣街上騎電摩,與人發生刮蹭,各自申稱爲無責方,於是洶洶口角,然後被派出所人調解。其實雙方几乎都無小礙,調解人讓堂兄外甥給人50元了事。然而他堅決不同意,堅持自己無責,過程中可能還情緒失控,乃至於怒髮衝冠中拍了派出所的桌子。

於是,事情升級了。派出所的人很生氣,不再理會刮蹭的事,轉而告訴這個外甥說他違法了,犯了“拍公家桌子罪”,要求他趕快認罪服法。這個剛剛血氣奔湧的外甥一聽犯了法,頓時蔫卻了下來,但又堅決不承認拍了桌子,並馬上電話他外公求助。堂兄問我當地有沒有熟人能幫忙調解,又問有沒有拍桌子這種罪律。我遺憾地告訴堂兄我在家鄉省真的幾無官脈網絡,忙是肯定幫不上的;又安撫說,外甥這個問題微不足道,小刮蹭道個歉,50元認個罰,就算是拍了桌子趕快認個錯也當是可以簡單解決的,大可不必驚慌。然後寒暄幾句掛了電話。後再無來電,想必事件大略如此而過。

突然想寫幾句。時常時不時地收到家鄉人或親朋類似的求助,多是指望我這個在京城混的據說似乎有點位置的人能出力幫點忙,可是我基本上每每讓人滿懷希望撥電話又充滿失望掛電話。其實他們不僅不瞭解我更是過高地估判了我,而我也不僅愛莫能助力所不逮更是深感慚愧深爲內疚。

以至於,我總是害怕收到一些沒有預料的來電。有時擔心收到不堪承受的消息,有時憂心接到力所不及的求助,雖然多數時候也許並非如此,但顯然我的確是善感過敏之人。

又聯想,生活中自己是不是像他人一樣,自己也給自己定高了期望,是不是對自己太苛刻了呢?常常,爲自己做不成的事情而煩惱,爲自已實現不了的目標而焦慮,爲自己沒有爲父母盡到孝道而內疚,爲自己未能讓家庭富貴而自責,爲自己的事業平淡而慚愧,甚而爲自己多看了漂亮異性的某些部位多翩躚了胡思亂想而覺得情操不夠…………

忽地有所開悟。人生旅途之所以艱難皆是因爲自己設置了一條不必要的艱難路,給自己的人設過高。爲愛所傷,爲情所困,爲事所擾,爲業所羈,其實皆可不必。我們本是凡人,必定會力所不逮,又何須苛刻自己。隨心隨性、自然自在,凡事盡了心盡了力即可,又何必非得鞠躬盡瘁。是故,隨心得自安,殊途可同歸,若有開悟,必然收斂到糊塗人生。

(20201207CA1650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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