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戀愛是愛一類人,結婚是對一個人

李玫瑾老師談家教:


我記得我曾經也分析過一些大學生因爲戀愛導致的殺人,這樣的一些案例包括分析他們的心理問題。其中我就發現很多大學生,雖然他們已經上了大學,他們具有一定的學習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他們對一些問題的理解和自我控制能力應該達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他們在戀愛之後或者說在這個性行爲前後,出現了心理和行爲問題,最後通過犯罪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矛盾。

原因何在?原因在於他們在這之前,不懂什麼叫愛,不懂什麼叫性。所以我講到這個性教育,講到這個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的時候,我還要舉個例子。

比如說我們學校原來有一個大學生,入學的時候,我們對他做過一個心理測試,不光是對他,所有入學的學生,我們都做了心理測試。測試當時這個孩子心理健康的分數是超出正常值很高的分數。我們這個測試,當時資料都保留下來,我們並不是具體接觸這個孩子,只是我們心理學教研室來做的。這個測試結果四年之後,這個孩子果然表現出色,後來他被留校任教當老師。這個孩子留校以後,最開始乾的工作是管理學生,就是管理他下邊的這個師弟師妹們,當班主任的工作。在這個過程當中,從學校到周圍同事對他的評價仍然說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但是在一個暑假,他居然跑到了很遠的一個省份去,把他曾經在當班主任的時候談過戀愛的一個女孩殺害。那麼這個案例,非常出乎人們對他的判斷,人家說這麼好的一個人,他怎麼會犯這樣的錯誤?爲什麼當時這個孩子就是這樣一個想法?他當時怎麼說呢?可是我真的愛這個女孩,我對她是真心實意的,她居然這樣就離開了我,而且不給我一個交代,都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心裏氣不過。他大致這個意思。這麼個過程,包括他在這方面花了很多的這個精力、財力、物力,所以他就最後報復這個點,這裏都有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我後來經常用這樣一個實例來教育我們後來的大學生,我怎麼教育他們?我跟他們講一個很簡單的道理,那就是戀愛和婚姻是兩回事。雖然我們很多婚姻要一個戀愛的過程。但是這二者之間是有區別的。我們知道婚姻是以法律的形式來做的,而戀愛是什麼?戀愛是我們自發的一種情感,愛的是一類,而結婚是對一個人。

我們就隨便的挑男同學來說,你喜歡什麼樣的女性。你可以把這個你喜歡女孩的那些優點羅列出來。不管你羅列的是五條還是七條還是十條以上。我都可以告訴你這個世界上符合你的條件的女性絕對不是一個人。有時候我們看一些我們的主持人,他們冰清玉潔、非常聰明,而且形象氣質俱佳。你想這主持人不是一個,你想想看鳳凰臺有,中央臺有,我們各省的臺你都會發現一些非常好氣質的女孩,所以我想說優秀的女孩不止一個。那麼反過來女性你去判斷男性的優點,你認爲男性應該具有優點,也可以羅列出來。我可以告訴你,具備這些條件的男孩也不會就是一個。當然人剛纔我們講的是有差異的。但是戀愛既然有這樣的一類,一類性的特點,那麼也就不必要一棵樹上吊死。

所以我跟很多孩子講,我說人失戀是正常的,不失戀是不正常。失戀是指什麼呢?就你最初的戀愛嘗試可能不一定能成爲婚姻的對象,但那可能是你很認真的,而且是你真的有情感的感受。這個情感感受呢,你愛他的原因是因爲他有吸引你的一些優點。他表現出來的優點,比如他的憂鬱,比如他的這個儒雅,比如他的有責任感。那麼我想就這三點。我就不信,除他之外的男人就沒有這樣優點,對吧。

所以當人們要懂得這個道理的時候,在戀愛失戀的時候,因爲愛情這個東西它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他是兩個人的事情,而且這兩個人,都是有人格尊嚴,都是有思想,有感情,對自己的身體對自己的生活有選擇,有決定權的人。所以不能因爲你愛對方,就得對方聽從你的愛,那麼這個叫自私。那不是真正的愛,這是霸佔。如果你是真正的愛,應該懂得尊重對方,讓對方有一個選擇判斷的餘地。

所以當對方拒絕你的時候,那說明什麼,說明對方可能覺得你們兩個人不合適。既然有一方覺得不合適,這兩人過到一起能幸福嗎?肯定不能幸福。所以儘管你已經產生了對他的這種愛慕,對他有一種魂不守舍的感覺。但是我告訴你,隨着時間隨着距離的拉開,你會慢慢淡化這種感覺。你會找到新的並且真正屬於你的那份愛的感覺。

所以,很多少年在這個階段,我們應該讓他懂得什麼是婚姻,什麼是戀愛。我常常講我們大學生爲什麼在戀愛當中出了問題,就他們還沒到結婚,往往就是這種最初的戀愛,就非常的執着,你死我活,非你不行,結果最後呢,是雙方真的是同時毀滅。

我記得有一位青少年教育的專家,他曾經在一次講課當中提到一個例子,我覺得非常好,就說一個男孩,他開始在中學戀愛了,愛上了他們班的一個女孩。她跟父親講說這女孩我看上了我要把她娶來做我的老婆。父親怎麼講呢?父親說,嗯,這個孩子是不錯,你還是有眼光,但是呢,如果你今後長大了,就在縣城發展,那麼你現在就可以把這事定下來;如果你是想到北京去上學,我建議你等到北京上學的時候再把這事敲定。這是一個聰明的父親,他實際上不僅僅是告訴孩子這個性的問題,還有一個你個人發展階段的問題。剛纔我們講戀愛和婚姻的差別。這個父親還講了一個人在成長過程當中一個眼光的範圍大小的問題。

很多家長經常很着急說我這孩子現在上初中了,不好好學習,開始早戀怎麼辦?曾經我遇到一個焦急的父親給我打電話,說她的女兒要跳樓,爲什麼呢?就是因爲他和同學談戀愛,被父母發現。當時他正在中考期間。這個父母就提出了反對意見,女兒居然就要跳樓,說你們什麼也不理解我等等等等。那麼這個父母,他在一個點上是錯的,什麼呢,就是不明白怎樣給孩子講這個問題。也就是說,那人的成長髮展過程當中在不同階段要幹什麼?你不同階段眼光是什麼。

比如我就跟我的孩子講,你要願意現在談也行,但是我告訴你,從你出生到現在,你見到的男人並不多,你見到的只是孩子,如果你現在就把這個確定下來,等你以後遇到更好的你該怎麼辦,她說那我就跟他分手。我說,說是很簡單,如果你們雙方都已經有意思,如果對方突然離你而去,你會是什麼感受?所以分手不是那麼簡單,但最重要的是,不要最開始確立的是這種關係,而應該是什麼好同學好夥伴好朋友的關係。那麼也就是告訴孩子,隨着你的年齡增長,你的社會活動範圍會增大,在增大的範圍當中以纔有更大的選擇餘地。相當於我們去選購一樣,自己非常需要又非常喜愛的東西。那麼,如果你只進了一個店就去買,可能你到另外的店會發現更好的。所以在買東西之前我們會多走一些商店去比較,對吧。

當然,這個比喻不一定恰當,但是我們在人的選擇上,在個人的戀愛婚姻問題上,給孩子在講這個早戀,他的問題所在的時候,不是禁止孩子早戀,而是告訴孩子們,你們現在選擇餘地太小了。應該有一個更好的,更大的選擇餘地再確定這個事情不晚,而且以後也不會在性問題上留下某種心理障礙對健康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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