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4歲起,要注重法律教育,讓他知道法律的精神和意義

李玫瑾談家教:

剛纔我提到石景山四個少年綁架殺人案當中,有一點,我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這四個少年居然想到我們還不滿18週歲,我們沒有死罪,所以要做就做一個大的案子。我覺得這是我們某種教育的悲哀,爲什麼孩子知道法律的條文,卻不懂得法律的精神。

我不知道他們是從什麼地方瞭解到這些法律的規定,我們現在很多的教育當中有法律課,我也看過我孩子中學的法律課本,其中考試的內容都是某某法律的第一條是什麼,第二條是什麼,但是真正去講法律的基本意義的內容卻很少。我想在這裏,爲家長和老師講幾點如何對孩子進行法律教育。

我曾經跟一個跟我差不多年齡的一個母親講過,我如何利用孩子過生日給孩子灌輸一種法律意識。

比如說孩子14週歲的時候,給她過生日,我端起酒杯蹭她的飲料的時候,我會說這樣的話,孩子祝賀你,你現在14週歲了,你知道14週歲有什麼樣的社會意義嗎?她會笑着看我,我告訴她,我們有一部法律叫刑法,刑法規定了很多條的行爲是不能做的,一旦做的話,要爲此付出責任,要受到懲罰。

等她16週歲的時候,當給她點上蠟燭,也是如此,告訴她孩子你長大了,以前有些事老爸、老媽是可以爲你擔着,但是以後有些行爲我們是幫不上忙了,你要爲此付出責任。讓孩子在這個時候起懂得某些行爲不可爲,某些行爲要事先想到你是否能夠承擔起責任。

我認爲這是一個家長對孩子進行法律教育的一種方式。我們不要覺得這個過程太認真、太正經,我認爲是很必要的。因爲是你應該提醒孩子的,是你應該讓他變得成熟的,讓他懂得一些人的社會責任,也懂得法律對我們每個人的意義。

第二個是學校對這些孩子如何進行法律教育?我認爲,法律教育更重要的是要讓孩子們懂得法的意義和法的實質精神。

我曾經給一些中學的孩子們去講法律課,我上來先問孩子們,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講,什麼東西最寶貴?

許多孩子想都不帶想的就在底下接話說,生命。那麼生命爲什麼寶貴?我第二次提出來的時候,學生回答,因爲生命對於我們只有一次。我第三個問題跟上說,既然生命對我們每個人這樣重要,她只有一次不可再來,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去珍貴我們的生命,珍貴所有的生命?

這時候我發現就是聰明的孩子,也開始在那裏思考,回答不上來。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我跟他們接着往下講,什麼是生命?人活着最基本的條件是什麼?

這個時候,在我啓發下,有的孩子提出了健康,有的孩子提出了自由。孩子們還是很聰明,在啓發的過程當中,他們逐漸領悟了生命的意義,首先要健康。

我跟孩子們講,生命的第一個意義就在於保證自己的健康,同時不要輕易的傷害他人的身體,造成別人的不健康。

第二點,生命的實質意義是自由人只有在自由的情況下才能體會到生命的意義,包括一些重病,如癱在牀上,或者那些因爲犯罪而限制自由的罪犯。你去問問他們的感受,有幾個罪犯不想渴望早日出獄?也就是,自由只有在失去的時候,才知道她對生命的這種關係,她的寶貴。

由此我們看到,生命的意義在於什麼?我們怎樣去教育孩子?當我告訴孩子這個生命和自由的重要性的時候,同時也就告訴了他們要想自由,很重要的是要守法。

立法本身的意義,法律的精神是什麼?它首先是保證我們的自由,保證我們的安全。它的意義不是限制,而是保護。你要想生活的好,應該守法,應該有一種法律的意識,在守法的前提下去滿足自己的願望。

我認爲,我們學校對於少年的法律教育就應該要給他們闡述法律的精神和實質,讓他們懂得法律的意義。只有在這種背景下,孩子纔會真正理解法律對自己的行爲具有什麼樣的指導意義。

最後一點,我想強調,通過我們研究這些具有嚴重行爲的這些少年犯的心理和行爲問題,我發現一個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人生教育。

也就是說,人的智商可以很高,人的能力可以很強,但是如果對人生沒有一個很好的認識,尤其是在少年、青年,他的思想還不定型的時候,如果沒有很好的相關指導,他們可能就會在這個階段造成一生無法挽回的錯。

所以,法律教育,包括人生教育,都是孩子成長過程當中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教育。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