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戀愛17年的女友分手:戀愛非要結果?非要婚後互相折磨? 寫在最後

今天因戀情上熱搜的,除了周迅,就是前信樂團主唱信。

他和相戀17年的女友WeiWei,傳言兩人打算明年結婚,卻沒想到原來已經分開8個月了。

分開之後,他們再見亦是朋友,前段時間還一起去參加了安以軒女兒的雙滿月宴。

看得出當事人是已經介懷了,但網上的喫瓜羣衆卻炸開了。他們搞不懂爲什麼兩個人都談戀愛17年了,卻沒有開花結果?



對此,我很贊成有個叫金金的網友的說法:戀愛爲什麼非要結果?難道結婚後互相折磨纔算是好結果?

黃凱芹唱的《解情還須系情人》裏,有句歌詞是:

從前說過愛一生,一天偏有百萬人,爲愛結合,分開因瞭解,這些經過不要問,恩怨不要分。

不得不說,這句歌詞真的唱出了愛情中的常態。

如果兩個人一直相愛,爲愛結合,走進婚姻殿堂,這當然是最美好的事。

但是,如果兩個人接觸久了,因爲了解而分開,這難道不也是一件好事嗎?

確實,信和WeiWei的戀情有點久,正如網友所說的,人生有多少個17年啊。



但是,像他們經過17年的相處,發現雙方不適合結爲夫婦,更適合當好朋友,那不也是挺好的嗎?

總好過有些人花了2個17年,3個17年,乃至4個17年,和一個不合適的人在一起。

至於他們的那些經過,我們作爲旁人,就真的沒必要再去追問了。

只要他們之間不再有恩怨,那就行。

當事人如若安好,便是晴天。

在我看來,真的不見得每一段戀愛都能開花結果。

最近看《愛情保衛戰》,裏面有一些女嘉賓,她們覺得自己和男嘉賓已經在一起很久了,不能接受分手的現實,非要再在一起。

比如有個叫小秋的女生,爲了和在杭州的男友小沈在一起,不惜放棄自己在麗江的一切。

本來這是一對大家都期望他們開花結果的戀愛,但兩人最後還是鬧分手了。

爲什麼會這樣呢?

小沈當初去麗江遇到小秋時,是爲了走出情傷,那時他和前女友分手不久。

和小秋在一起後,他也是沒辦法完全忘記前女友。

而小秋是一個積極進取、但同時過於爭強好勝的女孩,她總覺得自己有哪裏比不上小沈的前女友啊。

她整天疑神疑鬼,老覺得小沈會和前女友複合,又說小沈的朋友是“豬朋狗友”,生怕他跟朋友學壞。

小秋更過分的是,她仗着自己之前在麗江養尊處優、從來不用幹家務,結果被小沈媽媽叫去洗碗時竟然大發雷霆。

如此種種,叫小沈怎能不和她分手呢?

小秋認爲自己和小沈已經在一起那麼久了,不肯分手。

正所謂的“強扭的瓜不甜”,這又何必呢?

幸好後來,在以塗磊爲代表的情感導師的勸導下,兩個人選擇了好聚好散。

多好的結局啊。

兩個不適合的人勉強在一起,不止是互相傷害,更是傷天害理。

像小秋和小沈如果勉強在一起,受害的不只是他們兩個,還有小沈的朋友和家人,以及小秋的家人等等。

所以,還是那句:“爲愛結合,分開因瞭解,這些經過不要問,恩怨不要分”。


寫在最後


“爲何世界這麼大,只想跟你結伴行,繫上以後不知怎去解”,要解就真的要像這首歌的歌名《解情還須系情人》那樣,靠系情人才能解。

信和WeiWei就是這麼一對系情人。


我覺得我們要恭喜他們,經過17年的磨合,發現彼此並不適合對方。

趁着還年輕,還可以隨時開始新的戀情。

像他們這樣,不強求結果,就不會喫到苦果,未來還有可能會和別人開花結果。

多好啊!


你認爲戀愛久了一定要開花結果嗎?歡迎在下面留言和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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