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棟樑 77

我已經從純粹的北方娃娃,變成了地道的南方小孩。

我穿着土裏土氣的衣服和黑色的膠帶涼鞋。特別是這種涼鞋,有一段時間特別流行,其實就是幾根交叉的深棕色皮帶構成,鞋底是軟膠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審美觀怎麼這麼差,硬是覺得這款鞋子好看極了,非要買。

好不容易買了,穿在腳上沒得意幾天,卻發現,這種鞋子有個缺點,就是小腳趾會不自覺的鑽出來,支在皮帶外面。

但即使這樣,我還是喜歡的很。

呆了大半年,我也忘記了普通話,滿嘴土裏土氣的地方話,自己到不覺得,父母聽了,就覺得怪怪的。

我還是佩服自己我的語言天賦,學起地方話來,簡直是神速,而且語調,語氣,語境拿捏的那麼精準。

所以,當家人聽我滿口地方話時,簡直都認爲我就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內地娃子,忘記了我出生在西北的背景,也忘記了,我曾經也是滿口的普通話了。

我那時也沒發現,語言學習是自己比較擅長的一項。

因爲,班裏的學霸太多了。

有一次放學,我們組打掃衛生,凳子全部倒栽在桌子上,地上也掃乾淨了,有兩個同學站在黑板上寫字。

兩個人商量着:我覺得這個字最難寫,我覺得這個字最好寫。

我和麗娟正在掃地搓垃圾。

我的目光總是離不開麗娟寬大的領口,不自覺往裏瞅。

搓完垃圾,麗娟站直,靠在旁邊的桌子上,一隻手臂擦着汗。

天氣並不熱,可是我覺得全身燥熱,注意力也逐漸被講臺上的兩個人吸引了。

我飛快竄上去,在黑板上寫了一個“一”字,這一橫歪七八鈕。

我說,這個最好寫。

兩個人異口同聲:毛筆裏面,這一橫最難寫了。

我頓時覺得自己差太遠了。

別人在討論書法,討論愛好,而我只知道漫山遍野地野,一點這樣的特長都沒有。

現在沒有,以後也真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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