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栋梁 77

我已经从纯粹的北方娃娃,变成了地道的南方小孩。

我穿着土里土气的衣服和黑色的胶带凉鞋。特别是这种凉鞋,有一段时间特别流行,其实就是几根交叉的深棕色皮带构成,鞋底是软胶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审美观怎么这么差,硬是觉得这款鞋子好看极了,非要买。

好不容易买了,穿在脚上没得意几天,却发现,这种鞋子有个缺点,就是小脚趾会不自觉的钻出来,支在皮带外面。

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喜欢的很。

呆了大半年,我也忘记了普通话,满嘴土里土气的地方话,自己到不觉得,父母听了,就觉得怪怪的。

我还是佩服自己我的语言天赋,学起地方话来,简直是神速,而且语调,语气,语境拿捏的那么精准。

所以,当家人听我满口地方话时,简直都认为我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内地娃子,忘记了我出生在西北的背景,也忘记了,我曾经也是满口的普通话了。

我那时也没发现,语言学习是自己比较擅长的一项。

因为,班里的学霸太多了。

有一次放学,我们组打扫卫生,凳子全部倒栽在桌子上,地上也扫干净了,有两个同学站在黑板上写字。

两个人商量着:我觉得这个字最难写,我觉得这个字最好写。

我和丽娟正在扫地搓垃圾。

我的目光总是离不开丽娟宽大的领口,不自觉往里瞅。

搓完垃圾,丽娟站直,靠在旁边的桌子上,一只手臂擦着汗。

天气并不热,可是我觉得全身燥热,注意力也逐渐被讲台上的两个人吸引了。

我飞快窜上去,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一”字,这一横歪七八钮。

我说,这个最好写。

两个人异口同声:毛笔里面,这一横最难写了。

我顿时觉得自己差太远了。

别人在讨论书法,讨论爱好,而我只知道漫山遍野地野,一点这样的特长都没有。

现在没有,以后也真的没有。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