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音樂因會員廣告被罰5萬元

DoNews1月5日消息(記者 程夢玲)近日,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酷我音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新增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因用戶在購買會員後仍然有廣告出現,與會員中心首頁宣傳稱可“免廣告”不符,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5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酷我音樂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樂”會員中心首頁有“免廣告”一欄,點擊出現“廣告屏蔽。無廣告推送,靜靜享受屬於你的音樂時光”文字表述內容。但實際在購買會員後仍然有廣告出現。

酷我音樂出具情況說明稱,“廣告屏蔽”爲酷我音樂豪華VIP會員所擁有的一項功能。用戶在購買豪華VIP會員後,酷我音樂將爲其屏蔽所有對外銷售的與酷我APP相關產品無關的商業廣告以及播放頁面直播間廣告,但酷我APP相關活動、產品及內容的宣發和公益廣告不在屏蔽範圍之內。同時,酷我音樂稱,公司在接到用戶反饋後,已第一時間對頁面進行優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頁面對豪華VIP“廣告屏蔽”範圍作出了詳細界定及解釋。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酷我音樂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廣告中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的違法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應責令第1頁當事人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參照《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試行)》編碼C33349C020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上述違法廣告,決定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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