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隐匿的校园之恶——校园霸凌

一个成年警察问:" 真有人心甘情愿为另一个人顶罪吗?"

另一个警察回答:" 你和我不会,但他们会,他们是少年。"

他们两个,一个是被父母抛弃,靠倒卖手机活命的小混混,一个是在学校被同学霸凌,回到家又要独自面对追债人的高中生。

他们的青春里没有令人流连忘返的无忧无虑,有的都是与年龄不符的沉痛,都是阳光照不到的 孤冷角落。

《少年的你》就像一盏强电力的聚光灯,它把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狠狠按在聚光灯下,把所有平日里被隐藏的不堪,全都摆在了人们面前。


Bully,作为动词的意思是恃强凌弱,采用各种方法欺辱个别对象;作为名词,则指实施这些行为的人。Bullying是将动词名词化,而被动语态Bullied则指被欺凌。将其翻译成中文,便创造出了“霸凌”一词,作为外来语引入汉语中。Bully可以有“暴力”“怖力”“霸力”等音译法,但使用最广泛的还是“霸凌”,意指由少数人带领的群落,对个别人围攻、羞辱、孤立、毁谤,并对对方的身心进行持久的伤害。

现代霸凌被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传统霸凌”(Traditional Bully),即靠武力欺凌,通常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采用打骂、恐吓等方法,可能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这类霸凌比较明显且容易辨别。

第二类叫作“流言霸凌”(Gossip Bully),基本不用武力侵犯,而靠嘲笑和散布流言蜚语去败坏被欺辱者的名誉或者对其进行孤立。这种霸凌多半由小团体操纵,即使不造成身体损伤,但心理损害较大且影响也更久远,消除后果要花较长时间。

第三类叫“网络霸凌”或“电子霸凌”(Cyber Bully),是高科技时代的新产物,即通过电话、电邮、网络、手机短信等电子手段,向欺凌对象实行攻击、诬蔑、恐吓等。专家特别指出,网络霸凌可能是现实社会中第一、二类霸凌在虚拟世界的继续。有的人把实施第一、二类霸凌的录音、录像散布到网络,对受害人施加进一步的伤害。与此同时,现实中也可能发生另一种情形,即被欺凌的对象或许依靠网络电子工具的隐蔽性向霸凌者发起反击,从而使霸凌双方处境发生逆转。

第四类“大众电子霸凌”。之所以将其与一般的网络霸凌相区分,是因为这类霸凌不一定直接向被欺凌对象发起攻击,而是利用网络媒体工具对其造成间接的坏影响,比如冒充受害人开博客、发文造谣、曝光其不雅照片等,时常是受害人还蒙在鼓里,谣言就已经散布到满世界了。与前三类的霸凌和被霸凌双方互相认识、有直接利害冲突不同,参与这类大众霸凌的助恶者,多半并不认识当事人,他们只是在网上听信谣言而跟随起哄,却给当事人甚至亲友造成巨大的伤害,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而校园里发生的霸凌,往往会延续到社会和家庭,网上和网下。比如一些校园霸凌者在欺凌同学时会进行录像,并将其放到互联网上去传播,他们似乎并不怎么在意会不会因此留下证据,反而更喜欢因为互联网的传播,放大对被霸凌者的羞辱,加剧对受害者的伤害,而有更多的人围观他们的暴行则使他们更有成就感。


*霸凌形成的动因*

“谢室友不杀之恩”曾一度成为校园流行语。同宿舍一起居住的人,可以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也可能是在饮水机里投毒的凶手(黄洋案),或是在柜子里藏石锤的人(马加爵案),或是向导师、同学开枪的恶魔(卢刚案)。

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已经成为天之骄子,是未来的社会精英,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动机对自己的同学做出伤害。而嫉妒,是霸凌行为最常见的动因。

小小的嫉妒,可以小到什么程度呢?小到你的裙子比我多,你的皮肤比我白,大家都夸你比我好看。大的嫉妒可以是什么呢?我男朋友喜欢上了你,你拿了我本来想争取的奖学金,你得到了我想得到的工作机会,甚至你打游戏时技术比我好、装备比我好、把我的人物杀了,都可能成为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的理由。


截取部分网友对校园霸凌的看法

* 天津师大乙肝携带女生自杀引发关注。究竟是歧视重压下的悲剧,还是如校方所言,一切只是意外?事实尚待澄清,如花生命的凋零却提醒我们:别让悲剧重演,每个人都有责任。

                  ——倘若多点人性关怀,多些温柔相待,悲剧能否避免?(2015-04-30 )


* 一起暴力群殴事件,让我们陷入愤懑尴尬境地:什么原因,让这些少年失去了人性中最基本的同情心?家长管不好、学校管不了,难道少年施暴成了法外之地?庆元事件再次警示:健全的人格,才是教育的真谛;必要的惩戒,好过一味的娇纵。愿少年暴力不再发生!

  ——没有问题少年,只有少年问题(2015-06-23)


初二男生被七八名初中生群殴致死,又一起惊人的校园惨案。这样的事不断发生,提醒我们要正视花季暴力,不是说可爱的年龄就一切都美好,阳光的校园里就没有阴暗的角落。告诉孩子,一定不要惧怕威胁,勇敢说出来,我们为你撑腰!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更应向所有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2015-07-15)


* 校园暴力问题的关键点

“校园暴力何时是尽头”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一个集合成因的点,不平衡带来的认知错误的集合。即社会撕裂、学校管控教育、群体心理特点、社会学习、青少年心理生理发展

1. 社会撕裂(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

“社会撕裂”它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副产品,而它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获得改变,为什么?因为社会撕裂是快速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而正是这样的社会撕裂,在大社会环境层面配合着其他因素,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要立刻改变,就要停止快速的发展,在现在这个时代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情。

社会撕裂意味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发展有一定的距离,放在这个命题下,就是快速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和青少年所处环境的文化发展的不匹配,这里面就会有裂痕,这个裂痕就会给青少年的观念带来影响。

2. 社会学习

人的攻击性行为来源于模仿,这是社会学习理论的中心观点,而青少年的模仿能力,是不容忽视的。那么,青少年模仿的目标有哪些?这些目标包括文学作品、漫画、电视剧及新闻报道,而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和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报道也给青少年的模仿带来了便利。

很多青少年在阐述这件事情的时候,都表示只是觉得有意思,并且看到别人这么做,才会有意模仿,不太清楚这个行为的实际深层次意义在哪里,无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不明确。

社会学习同样也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改变的一个因素,因为人学习的自主自发性,以及大量信息的不可筛选,都导致这个因素无法在短时间之内被改变。

3. 学校管控教育

这在国内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敏感的命题,学校的管控教育好不好、全不全面,到什么标准才算完善,这些都是多年来教育机构乃至社会热烈讨论的问题。

目前来说,不能否认学校管控教育的进步,特别是在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这几年,很多地方的学校都在提高自身的管控教育水平,但是其根本主要还是针对禁止,而不是预防。真正切实深入的重点是要让青少年清楚地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及这个行为并不是一个可以正当化的行为,并且塑造正面的榜样。

4. 群体和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认知错误。

群体心理特点 群体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从学生运动到新闻中看到的青少年群体犯罪,再到校园暴力视频中呈现的现象,行动者都是群体。


那么,为什么群体那么容易被煽动和掌控呢?

这里要注意的就是两个概念

(1)责任分担

(2)自我意识的降低

群体中的这两种心理现象,我觉得是最恐怖的,也是群体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根本。

“责任分担”的意思就是在群体中,集中在个体身上的责任会因为群体中人数的增多及这些人目标的一致性而被分担,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这事情如果我不做,其他人也会做的;或者是这事情其他人都做了,我做也没关系,不做反而很奇怪。

“自我意识的降低”的结果就是自我控制力的降低,并且会带来攻击性的提高。仔细思考之后,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与责任分担是有很大关系的。你抛弃了责任,自我控制也就没那么重要了,加之群体中的行为模仿更加直接,一旦有一个带头的榜样,相当于在直接复制。回想一下某些群体运动的画面,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愤世嫉俗,为什么要跟着喊打喊杀。


结尾语:

著名群体心理学家居斯塔夫·勒庞在他的《 乌合之众 》中说道:在群体当中,任何情绪和行为都具有感染性,这使得群体中的个人都有很强的从众心理,容易被人误导。他们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容易受到暗示,就像被人催眠一样。而暗示会通过传染迅速进入他的大脑,让他们做出一人独处时不会做出来的事来。


【原创文章,首发于其他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