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理由的犯罪都是可耻的

读完紫金陈的《坏小孩》,又趁热打铁读了《无证之罪》,读完后无比纠结。

骆闻犯罪,是为了抓到凶手,且走的“法外制裁”路线,感觉情有可原。可如果人人都这样,为了自己在乎的人,枉顾他人性命,知法犯法,这个世界将何等可怕!这样的行为,何等自私!

情感上,骆闻值得同情,法律上,骆闻不值得维护。

许多人对朱慧如和郭羽的评价:恨铁不成钢!明明骆闻都用生命维护他们了,为何还要坦白一切?

三叶草以为,因为良知,因为人性,因为正义。无论如何情有可原、情非得已,情都应该被禁锢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法律让我们的行动有了界限,让正义得到声张。

所以,“无论什么理由的犯罪都是可耻的”!

严良对于骆闻,有同情、有失望、有共鸣,知己知法犯法,他在情与法之间,两面为难。

虽然许多读者反感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骆闻,可作为一个坚持正义,又兼具感性的人,这样的反应,不都是最真实的吗?

每个人都是矛盾的,当情与法碰撞时,又有几个人能保持理智,冷静抉择?

正因为如此,三叶草无法评价书中人物所作所为的对错,只能说合不合法。毕竟,对错与正义,其实都是人心里主观价值的评判。而法律,却是维护所有人的武器,是人们共同价值观的最大化客观体现。

不想陷入这种纠结的地步,只有努力约束自己,不困于心,不乱于情,不沉于利。

【无戒365  28天 第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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