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孝义传》节选

何子平世居会稽,少有志行,见称于乡曲,事母至孝。扬州辟为从事史,月俸得白米,辄货市万粟麦。人或问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常得生米,何心独飨白粲(白米)。”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至其家,则不肯受。母本侧庶,籍(户口籍,即下文黄籍,当时规定,官员父母年满八十,应解职归家奉养。)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凯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实年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持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且归养之愿,又切微情。”凯之又劝令以母老求县,子平曰:“实未及养,何假以希禄?”凯之益重之。既归家,竭身运力,以给供养。末除吴郡海虞令,县禄唯以养母一身,而妻子不犯一毫。人或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已。”问者渐而退。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觉方苏。

(宋史《孝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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