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一十九·卓行》节选

阳城字亢宗,定州北平人。城谦恭简素,远近慕其行,来学者迹接于道。闾里有争讼,不诣官而诣城决之。有盗其树者,城遇之,虑其耻,退自匿。尝绝粮,遣奴求米,奴以米易酒,醉卧于路。城怪其故,迎之,奴未醒,乃负以归。及觉,痛咎谢,城曰:“寒而饮,何责焉?”岁饥,屑榆为粥,讲论不辍。或哀其馁,与之食,不纳。山东节度府闻城义者,发使遗五百缣,戒使者不令返。城固辞,使者委而去,城置之未尝发。会里人郑俶欲葬亲,贷于人无得,城知其然,举缣与之。

李泌为宰相,言之德宗,召拜右谏议大夫。初,城未起,缙绅想见风采。既处谏诤官,士以为且死职,天下益惮之。及受命,它谏官论事苛细纷纷,帝厌苦,而城浸闻得失且熟,犹未肯言。及裴延龄诬逐陆贽等,帝怒甚,无敢言,城闻,曰:“吾谏官,不可令天子杀无罪大臣。”乃上疏极论延龄罪,慷慨引义,中直贽等,累日不止。闻者寒惧,城愈厉。帝大怒,召宰相抵城罪。坐是下迁国子司业。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明日谒城还养者二十辈,有三年不归待者,斥之。躬讲经籍,生徒斤斤皆有法度。

薛约者,狂而直,言事得罪,谪连州。吏捕迹,得之城家。城坐吏于门,引约饮食讫,步至都外与别。帝恶城党有罪,出为道州刺史。至道州,治民如治家,宜罚罚之,宜赏赏之。月俸取足则已,官收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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