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FBT的重要基本信念包括9條(Trepper等,2010):
1.基於建構解決之道(Solution building),而非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
2.治療的焦點應在於當事人所欲的未來,而非過去的問題或現在的衝突。
3.當事人被鼓勵去增加現今有效行爲出現的比率。
4.問題不會總是一直在發生。問題應出現時刻而沒有出現的例外(exception),可以被當事人與諮詢師用來共同建構解決之道。
5.諮詢師幫助當事人發現:對於目前不想要之行爲模式,發展出其他選擇。
6.與行爲治療介入及技能建構取向之不同,乃在於SFBT相信解決之道的相關行爲已經存在於當事人身上。
7.聲稱小改變的增加會導致大改變的出現。
8.當事人的解決之道,不必然會與任何被當事人與諮詢師加以確認的問題有着直接的關連。
9.SFBT諮詢師如何邀請當事人建構解決之道的必備晤談會話技巧,乃與那些針對當事人問題進行治療之派別策略,有很大的不同。
二、SFBT對人的看法,可謂人性本善價值的展現(許維素,2011b):
1.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雖然不見得都能做到想做的事情,但都是有資源與潛能去解決自己的問題,同時也知道自己的目標與方法的。
2.每個人都有力量、智慧及經驗去產生改變。
3.人們是擁有驚人的資源的,尤其當他們被允許時。
4.一個人會被過去影響,但不會被過去所決定。
5.人們擁有自然的復原力,也會持續運用這個復原力來改變自己。
6.當事人不等於他們的問題;當事人是當事人,問題是問題。
7.在非常困難的處境下,每一個人都是已經盡了全力的。
8.解決之道即在個人經驗之中,只有當事人最瞭解自己的狀況。
9.當事人是帶着解答而來的,只是他們不知道自己已經知道答案了。
10.一個人是願意努力實踐自己構想出來的意見的。
11.每個人都希望被人尊重,也願意尊重別人。
12.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好的、可以更好的,也希望別人過得好。
13.人們是希望維持仁慈、道德、友善、禮貌、誠實,希望改善自己生活的,也想使他們所愛、所尊重、所景仰的人的生活是有所改進的。
14.每個人都希望與別人和睦相處的,希望被別人接納,並歸屬於某個團體的。
15.人們都希望留下正向美好的足跡,並對世界具有正面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