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兒童精神的創造者,也不是兒童身體的創造者,兒童的身體和精神都是由自然在掌控着,
我們要遵循“不爲兒童的自然發展設置障礙”這條基本原則
在自由的環境裏,兒童的頭、鼻子、耳朵的發育才能達到完美狀態,他們的行走能力才能獲得完美的發展,他們的性格、智力和情感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發展。
自由原則要求我們,要以平靜的心態關注兒童成長過程中的各種奇蹟。
很多時候嬰兒哭,實際上是在表達自己的痛苦和不滿。
反思我們所做的事情就會發現,雖然我們不能直接影響兒童的性格、智力、感情的塑造和發展,但也絕不能不聞不問,那樣會導致兒童的精神出現畸形。
所以說,給孩子自由並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放棄父母的職責,而是在自由原則的引導下,更積極有效地照顧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