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被“顧客是上帝”誤導了!

前幾日被“女子乘貨拉拉跳車身亡”事件震驚了。一個女子在用貨拉拉司機搬家時,不用搬家服務,在司機到達後,上下樓十多趟,用36分鐘,把東西搬上車,在途中因質疑司機偏航,對司機不滿,以跳車威脅,不幸的是,跳車死亡。

在這位女子的視角里,我是顧客,是上帝,所以我付39塊錢,貨拉拉司機應該在約定時間到達,無償等我36分,我有要求,要求司機按照我的道路走,並且在此期間不能接別的單。不然的話,我就跳車。

39塊錢是否等於1個小時等待時間+半個小時的運貨時間。有一點常識的人都應該認識到這點。你付出多少價值就能獲得多少服務。

你會在一個每晚59塊錢的酒店叫囂着要五星級飯店的服務水平,你會邊喫着沙縣小喫,邊叫着要來個小提琴演奏嗎?你會給39塊錢讓一個人等你40分鐘,然後拉着你的東西,在快到的時候,指責他路線偏了,沒按照你的指示走嗎,不停車就跳車嗎?

我也叫了很多次貨拉拉搬家,一般都叫朋友一起來幫忙搬家,沒有朋友幫忙的話。儘快把東西搬到樓下,儘快再搬上來。儘量不浪費司機師傅的時間。

最讓我滿意的一次是,當你啓用了搬家服務,師傅會一趟趟保質保量幫你搬完,你只需清點物品即可。這就是付錢就能享受的服務呀。

顧客付多少錢就會享受多少服務,如果別人額外多做了,是別人的優秀,顧客不能強求。顧客是上帝,是企業家爲了刺激自家的員工而說的。而顧客要清晰得知,一分價錢一分貨。我們是在做等價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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