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逻辑

【写在前文的话:鉴于逻辑学与伦理学仅靠一两篇文章或是论文都不能完全尽述,在简书上看了一些非专业的逻辑理论,觉得有必要写一篇逻辑学的文章,不足之处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如今,在信息爆炸的数字时代,正在批量把人们的信息固定起来,也就是说通过对你阅读的大数据分析可以将你想知道的那部分信息给你,每个人打开某网站一段时间以后,它就会按照你的喜好推荐相应的新闻与信息,然后你就被禁锢在这些固有信息里,产生了信息的局限性,而判断力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首先要了解事实可以被认为是客观的,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但是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观的,它们都存在于公众领域,原则上可以为每个人所获得。主观事实是指由个人亲身经历的或间接通过别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如果某个事物是我们可以亲身体验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亲自投身其中,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我们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础上确认事物的真实性。

与事物接触得越多,对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对它的理解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如果我们认为观念是不依靠客观事物的无根之花,就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它。理解观念的关键点永远应该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忽略观念的客观根源,观念就会变得越不可靠。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客观与主观的联结纽带将会断裂。到那时,我们看到的外部世界只是大脑的创造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观念将与世界脱节。


当我们说“确认事实”的时候,并不是说把这个关于现实的观念在大脑中确立起来。大脑中的观念,如我们所知,是主观的范畴,而我们所关注并意欲确认的事实,是客观的范畴。要确认事实,我们必须绕过观念直观外部世界。如果我们成功地为观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对应物,那我们就确认了一个事实。

能把人们从这个过程中挽救出来的,正在当前社会最缺乏的两样东西:一是常识,二是逻辑。然而,常识是对现实某一时段的揭示,逻辑则是现实背后的永恒规律;常识更多的是知识,逻辑则是一种思维。因此,逻辑比常识更稀缺,也更来之不易。


▌谎言大行其道——源自道德上迷信权威,思维中缺乏批判

有位德国人在刺杀希特勒失败后,在绞刑架前留下了遗言:“愚蠢是一种道德上的缺陷,而非理智上的缺陷。”

而殷海光教授在《逻辑新引》中则分析的更加精彩:真话被掩蔽,是因为很多人因为种种人格上的原因而放弃了自己的智力。

当一些言论,或因某种力量而成为“权威的声音”,或因流行而成为“大众的声音”,就会让异议者不敢开口,甚至放弃思考,最终掩蔽真话。

在殷教授看来,分辨真假与对错,是逻辑最基本的功能。到底是真是假,就看能不能经得起逻辑的推敲,凡是一戳即破的,就是假话。

大多数人迷信权威,习惯从众,一方面是人格上的懒惰和怯弱,另一方面,是思维中缺乏基本的逻辑与批判。他们只想去追随一种标准化的“正确思想”,却不肯去建立真正的独立认知,用逻辑中去推敲一下“对不对”,因此总被各种“伪常识”制定的“正确思想”迷惑。

群体情绪在网络中泛滥——只讲情绪,不讲逻辑

殷海光教授在其演讲中提到比如:

泛道德主义:身处群众之中,让人们幻想自己拥有了道德权威和集体力量,敢于做一个理性人不敢做的事,比如实施暴力。

泛情绪主义:网络匿名让参与者责任缺失,而暴力沟通更容易导致情绪和愤怒。

泛经验主义:大多数人缺乏常识和逻辑,只能从自己有限的生活经验来推断事物。

而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在底层思维上,就缺失了最基本的逻辑。而逻辑缺失的后果,就是人们失去了理性和责任的制约,变得情绪化,缺乏理智判断事物的能力。


有人说,检验一流智力的标准,就是在头脑中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想法,但仍保持独立的判断力,这正是逻辑的力量。

自古以来,这种力量始终被极少数人控制着———要么用它思考,要么用它作恶。用逻辑思考的,是诸如苏格拉底、康德等哲学家,他们用逻辑去追求真理和智慧。

黑格尔曾说,逻辑在中国就玩不转了。爱因斯坦则认为,中国没有西方科学的两个基础,即形式逻辑和通过系统的实验找出因果关系,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而列维-布留尔更狠,暗示中国古人的那类“天人感应”纯粹就是“原始思维”,说古代中国的那些“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病理学、治疗学以及诸如此类的浩若烟海的百科全书”,全是扯淡。对于这些说法,中国的著名哲学家赵汀阳回答说:每一个逻辑学家都会跟你说,黑格尔才不讲逻辑。黑格尔想象的是“辩证逻辑”,那是逻辑的反面教材。辩证法是一种形而上“语法”,请允许我使用这个不太准确的说法,辩证法在逻辑上无用,但在哲学上是有用的,可以用来发现事物所暗含的“别的可能性”。


最后用百度词条总结一下逻辑: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以及逻辑方法的科学。

“逻辑”一词是由英语Logic音译的,原意是指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在日文中,“逻辑学”写作“论理学”。

研究逻辑方法:逻辑方法指人们在逻辑思维过程中,遵循和运用逻辑思维规律、规则的方法,诸如定义、划分、限制、概括等明确词项的逻辑方法,寻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 逻辑学的作用

(一)有助于培养和提高认知自学能力

(二)有助于培养与提高理论素养

(三)有助于培养和提高科研能力

(四)有助于培养于提高思维素质


文章引用均有备注,其中部分取自殷教授演讲,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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