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將仇報,天經地義

昨天上午,因爲要幫米叔去商場送店裏的鑰匙,少爺說他也去。於是只好騎單車帶上他。沿着湘江風光帶一路南下,路邊到處都是除夕夜燃放過的煙花爆竹垃圾。一邊走,少爺一邊感嘆:

他們太不講文明瞭。環衛工人那麼辛苦,他們卻恩將仇報。

自從迷上了米小圈和姜小牙上學記。少爺便常常“妙語連珠”,時不時拽幾個學到的新詞兒,卻也常常不分場合的亂用。

比如上面的恩將仇報,又比如除夕夜喫披薩,他覺得很好喫,卻堅起大拇指來一句:天經地義!

昨天,在從商場回來的路上,少爺又問我一個記語的意思。

爸爸,什麼叫煮飯啊?

煮飯就是在電飯鍋裏煮米飯啊?

不對!在米小圈裏,米小圈說:爲什麼他(姜小牙)是主犯,卻能夠出去玩,而我只是個幫兇,卻被罰在家禁足。

我恍然大悟,原來他說的是這個主犯,而不是我聽成的那個煮飯……

我只好跟少爺說:

主犯就是主要幹壞事的那個人。

隨後,少爺又接着向我講起禁足的延伸橋段。

爸爸,你知道嗎?在古代,如果皇帝的嬪妃犯了錯,皇帝就會罰她們禁足。這樣,她們就不能離開住的地方一步!

難不成,這一套也是跟米小圈和姜小牙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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