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姐的店

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走进了罗小姐的店,非常后悔,极端后悔。

甚至都开始反思自己到底为什么要突发奇想一个人跑出去旅游了。我竟然会花了两千块钱买一个破烂木梳子!像我这样的大傻逼现在怕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

事情要从三个月前说起。我林艺活了二十四年,从来没有哪一天像那天那么倒霉过。倒霉到我现在都印象深刻,如果我写书的话,绝对要以那天为开头。

三月四号,特别冷,在下雨。前夜准备企划,熬到三点,早上直接就睡昏头,迟到了。中午被实习生撞到,咖啡洒到新买的白衬衫上,只好坚持套着外套,暖气蒸人,汗一层层冒出来。下午的时候,企划被驳回了。为了新方案,晚上没吃饭一直忙到了十点才下班。雨却瓢泼了起来,撑开伞,发现伞骨折断了,索性淋了回去。

回到家里,有段时间没联系的妈妈打电话过来,东拉西扯一堆家常,又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她声音温暖、充满着小时午后倦懒的回忆。我应着,匆忙把电话挂了,看着昏暗的客厅和空空如也的冰箱,眼泪就这么落了下来。

啃着昨天剩下的面包,边哭边划手机的时候,看见了在手机里躺了几年的湖桃古镇,桃花漫天地盖下来,像大片的粉云。我又仔细品了一品近期的状况,越来越不是滋味。

当下就请了五天的年假,定好了往返机票,后天就可以出发了。

一切都特别好。

古镇排布错落有致。民宿的老板娘很慈善,还养了一只叫三花的橘猫。湖水澄澈,酿的桃花酒也好喝。我除了去周边玩,日常就是把古镇从头走到尾,听听手艺人的吆喝、文艺青年的吉他,等日午的太阳把衣衫上的露水蒸去了,回到店里蜷在椅子里喝茶看书。

最重要的是我一个人,没有人把咖啡撞在我身上,也不用费尽心思笑脸迎人。

第五天慢悠又仓促地来了,晚上就要离开这里,早晨起来,我决定将镇子再走一遍。

走到最后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我脑子一抽,选了另一条不熟悉的路,这条路多林木少店铺,几乎没什么人。

说实话,人就该安安稳稳过生活,不该好奇,去追求什么刺激。

那天天阴,云黑压压的,感觉下一秒就要落雨。空气沉闷潮湿,气氛诡异,我感觉呼吸困难。走了快一个小时了,却像进入森林一样,在巷子里越走越深。墙壁斑驳,满是爬墙虎,寒气逼人,我瑟缩了一下。

路上有个老太太推车费力地迎面而来,我上前询问她出口,她头也不擡,就向身后随便一指。

我看见了罗小姐的店。

倒也不奇怪。大约是人迹罕至,这家店在清仓甩卖。但它精致得一点儿也不像那种店,倒像是千元起步的小众古着。红木精致橱窗上用红纸贴着:门面到期,全品低至一折,一件不留!

我在原地也就考虑了0.1秒,就被好奇心给推了进去。

迎面是一股淡淡的沉香,温暖瞬间烘干了我的恐惧,整个人变得懒散起来。这家店非常深,置物架摆得像图书馆一样复杂,我一眼过去,都望不见收银台。

我小逛了一会儿,目光扫过一排华美精致的娃娃,感到了充斥着强烈的感情,他们的视线也让我有些不适。我从小对娃娃没什么好感,赶紧离开了。

这家店的东西仿佛附着着时间的流动,给我一种深厚的错觉。

“她们绣的时候,把自己的爱意也绣进去了。”一只纤细的手抚上了我正看的这件长衫。

是店主,声音温柔却戴着兜帽。我看不清她的面容,只觉得莫名亲切,和她攀谈一会儿,接受她的推荐,买了只木梳。

出来时才发觉天色已晚,时间被怪物吞噬了,我在其中至少呆了五个小时。好巧正能赶上飞机,再误十分钟我就要在外面喝风了。

离开古镇时,我回头望了一眼夜幕中纷纷而下的桃花,有些眷恋。

倒也不是想在这过日子,只是觉得不想回去。一想到那一团乱麻的生活,我当下就能呕出来。

回家不到一周,我看木梳越来越爱不释手,恨不得每天梳上二十次头。当代青年都是越来越秃,我也不例外。但买了这梳子后,不但没再多脱发,连发质也变好了。

就跟长了满头缎子似的,戴上发带,我都摸不出来他们之间的分别。

事情好像变得特别好,领导和邻家阿姨一样和颜悦色。我灵感充沛,企划想一个出一个,没有加班、烦人的同事,讨厌的下雨天。这个月涨了奖金,都够我买两个这样的木梳了。这样的状态持续下去,年终升职大概率不是做梦。

直到我接到了爸爸的电话,他说:“艺子,抽空回个家吧,出大事了。”

“你四叔的坟空了。”

上一次经历家庭的晴天霹雳,还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因为父母寡言,又把我当小孩,我对那件事的了解,仅限于一句话:“德义死了?”

当时我抱着玩偶熊,揉着惺忪的眼睛,午睡刚醒来到了客厅。父亲就在那片墙后面,说了这样一句话。他不知道我在。随后的半个月, 爸妈都在忙前忙后,什么都不告诉我。

直到最后,我穿着黑色的裙子,身边有很多人,而我们都在看他们把一个大箱子埋起来。

我慢慢才意识到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但年幼的我很快就遗忘了。仅存的印象只有大人的悲伤,我深觉得四叔很可怜,却因为从小没见过几次,而不觉得痛苦。只是心里一直有个疑问。

“为什么只有一个棺材?”

我是有叔母的。

四叔叫林德义,被老婆害死了,是个可怜人。现在又被挖坟,更是个可怜人了。

家庭一大,就会出些事情。嘴一多起来,风言风语就传得远了。尽管他们讲起来总是挤眉弄眼,更为显眼。

四叔是个苦情人,虽然学历不高,但很勤奋。做事本分,在四十岁的时候好不容易盘下了一家店,靠这个,把心仪多年的女神娶回了家。

叔母比他小了十岁,二十五岁的时候两人相遇。恋爱许久,迫于家人压力,也许是四叔不够格,他们一直没有同意这场婚事。哪想他那么痴情,一追就是五年,两人年纪大了,叔母再好看也已三十,折腾不起,真巧四叔走了好运,盘下来一家店。两人就红红火火地结了婚,去了外省发展。

身边的人都对四叔赞不绝口,觉得故事到此为止是人间难得的佳话。我打小听得最多的话就是:“艺子,找男朋友要找你四叔那样的。不要多优秀,但要对你好,要想着你。”

但好景不长,婚后没有五年,连个孩子都没有,两人就双双离世了。

当时相当轰动,还上了报纸。新闻上是怎么说的?这么多年风言风语,早就模糊了我对事件的印象。我记的最深的就是他们都在骂叔母“真不是人”,还有可怜叔父的那句“那么壮实的一个男人,最后就只剩下一张皮了。”

小时候光听他们说,我总觉得叔父更吓人一些。

我翻翻找找,终于在家里的旧纸箱里找出了当年的报纸。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二号下午两点。一男子跳江而死,其妻疑似殉情,将房子付之一炬。

下一篇,年轻女子不满意大龄丈夫,意图纵火杀夫,不想将自己卷入火灾,人死财空。丈夫多年来的心血付诸东流,毅然跳江。

第二篇报道写得义愤填膺,也许因为“胳膊肘不能往外拐” ,大家都相信了这一篇的说辞。十四年前的真相无从考证,只是觉得千夫所指的那个未曾谋面的女人,有些可怜。

活活烧死。她多疼啊。

但我什么也没有说,二十四年来,我早就学会了闭嘴。只是在跟最好的朋友橙晨谈起这件事,看着她对那个陌生女人破口大骂,就有些难过。

虽然我知道她敢爱敢恨,但我总觉得世间总是有些隐情存在,而大多的痛苦,都是文字无法触及的。

我开始做噩梦了。

似乎一切都是从我见到四叔的空坟开始的。

起初总梦见自己,梦见自己躺在床上苏醒了。刚开始我总以为这是现实,在过分宁静的夜晚爬起身,指尖碰到床上的头发,才发觉自己坐在一大片发丝之中。

我惶恐地高声尖叫,嗓子有近乎撕裂的痛感,但夜晚寂静无声,连一丝虫鸣也没有。我的手探向后脑勺,手掌收回的时候,十指却带下来一大把黑发,我盯着手中的头发化成了浓黑发臭的血水,止不住心中的恐惧,频频后退。不知不觉间四肢关节都叫八方蔓延而来的长发缠死了,我浮空仰躺在床上,被拉成了一个大字。

叩叩。叩叩、叩叩。

这时有人敲门。

两短一长,沉默。又是两短一长。

沉默。在无望的深渊里我唯一的救赎就是循环往复的叩门声,而我无法发声,也不能起身。

我在沉默中被缢死了。

惊醒而来,我总是浑身冰冷地冲向那把使人心安的幸运木梳。

我梳头的次数变多了。它似乎成了我肉体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没事的,四叔的事只是一件插曲,噩梦一定是因为唤醒了少时的记忆。我太害怕了。

橙晨失恋了。

她为人和名字一样红红火火,在好或糟的爱情里都横冲直撞,听不进劝告。

也很凑巧,那时我正因四叔的事请了长假。当下就想到了心灵之乡,湖桃古镇。自那次旅途我和她说过后,她就挂了心,想去散心又不敢一个人,就拉上了我。

我们鲜有地吵了架。

因为四叔的事。

相处十来年,她的性格我不是不知道,从前也有过意见不和,但我都含糊过去了。不知道是因为我对这件事比较敏感,还是近期受噩梦折磨神经衰弱,我头一次跟她歇斯底里。

我从来不这样。

我的情绪总是埋藏在深处,深到有时会怀疑自己是否过于淡薄了。这瞬间爆发出来的情绪,就像不是我的一样。愤怒,苦痛,而更深更浓的悲伤不停折磨着我。

我把包拉开,抚着木梳感觉渐渐平静,和橙晨道了歉。

我想带她去罗小姐的店,已经时隔三个月了,不知道它是否还在。

“三个月了,这家店还在清仓甩卖啊。”这次没用很久,拐过一个弯,就见到了罗小姐的店。

胡橙晨心大得要命,扯着我就要往里冲。“有点……奇怪。橙晨,要不别去了吧?”

“啥啊。林艺你老婆妈了,一看清仓就是个噱头嘛。赚钱不易,赚钱不易。”

我被这么个一米八的姑娘拽着,根本无力反抗。再向前进了两步,无力反抗的对象就不是她了。要说第一次被这家店吸引是因为好奇,那这次就是向往,甚至……爱恋?

我深深地爱着这里。爱着木梳,爱着她。看见她身影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两位有什么需要的吗?”尽管我看不真切她的脸,还是感受到了兜帽下的笑意。

“没事,我们随便看看。”橙晨边说边拿起一个精致的木盒,颜色鲜明到上雕的死神镰刀都少了几分气势,但她的右手断掉的小指在这情形下显得愈发可怖了。

“这是一个许愿盒。”店主的嗓音伏在我耳边,让人心颤。

“怎么许?”

“可以写小纸条,还有其他的方法您尽管去试,要是我说出来,就失去滋味了。”店主把食指贴在嘴唇上,做出禁声的手势,我才发现她好苍白,心一揪揪地疼。

橙晨心情恢复得不错,当场买下了首饰盒。只是价位贵得叫人咋舌,不知道是否是我眼花,我分明看见她输入金额是三百,怎么账单打出来变成了三千?

最奇怪的是我们两个傻子竟然觉得很值,就这样心满意足地走了。

又是一段完美的旅程。

除了开头的争吵和结尾的差错,其他都挺好的。

临走前我才想起要问木梳的事,想去找罗小姐的店,却找不到了。那条路还是那条,店却不在原处。四周的墙壁比以往更加斑驳,一整条街的门面都封上了。

我是一个人来的,那个推车的老太太又出现了,这次她好像没见着我似的,低着头一股脑往前冲。

“阿婆,阿婆。”唤她也没有回应。

心想旅程总归要有些遗憾,我便离开了。

一回家就接到了好消息,我被公司选中了参加下一批的国际业务。橙晨也打电话来说,亏了这趟旅程,心情好得不行,事业顺顺利利,桃花蓬勃发展。

只是好景不长,我又开始做噩梦了。

四叔被乱麻一样的血发纠缠得没有人样,有时满面狰狞地要杀我,有时又可怜兮兮地唤我救他。

我什么也做不了,被杀死,或是僵持。

只是叩门声从未停过。

父亲来看我,被吓了一跳,说是跟一周以前判若两人。我寻思,能差到哪里去,打开灯一看镜子,才发现熬夜确实使人变老。不过我这头发倒是越长越好了嗷。

我像是久睡成瘾的人猛然惊醒了,才发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整洁小居室变得肮脏不堪。中午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刺进来,让我一地的狼藉无处遁形。

“艺子,这梳子……”我竟然不顾他在,下意识地拿木梳梳起了头发。

“这梳子,梳子怎么了?”我笑起来,慌乱停下动作。

“这不是你妈妈的嘛,前段时间出事了,才发现丢了,她可找了好久呢。”

“怎么可能?”

“怎么不会?就你四叔那档子事,你妈才想起来。”他停顿了一下,又重新开口,虽然这房子里只有我们父女二人,他还是压低了声音。“那个女人送的。”

“谁?”

“嗨呀,你个傻丫头!”他敲了一下我的脑袋。

“你叔母啊!”

胡橙晨出事了。

虽说她看上去大大咧咧,行事风风火火,但她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她右手小指断指,是小时候去工厂找父母,冒失出了事故。那时候不知是耽搁了,还是医疗的缘故,没能接上。

在刚熟悉的时候,她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软弱,就是因为一个混小子当着全班的面嘲笑她的断指。虽然这小孩后来被她揍得很惨,但以后橙晨总是习惯性地把右手藏起来。

她右手被削成了五段,连在她身上的就只剩下半个断掌,其余的全在那个小红木盒子里躺着。

听到她妈妈说的话后,我电话都没有挂断,就冲出了门。没去医院看她,而是连夜去了古镇。

到湖桃的时候,天已经翻白。我径直去了巷口,花了五个小时,把镇子都逛穿了。没有看见想要的红木橱窗。

我蹲在路边,手指深深插入发间,丧气充斥胸口。远方突然传来一阵车轱辘声,我擡起头,看见熟悉的白色发旋出现在街角。

“阿婆!阿婆等等!”

“干哈?”

“这家店呢?”

“什么店?”

“就在街角的这……”我话还没有说完,她就双目圆瞪,一脸惊恐。“呿!不要说!”

“哪有什么店!十四年前出事就全都拆完了!”她缩缩脖子,刮了我一眼,甩下这句话走了。

我真的走投无路了,眼泪落了下来,这条巷子并不为我而改变形状。这扇门有烧焦的印记,而那红木橱窗,已经不复存在了。

“开门啊!我知道你在。求求你了,见我一面。”

“求求你了。”

老旧木门根本禁不起拍,发出悲惨的声响。我才发现,门没有锁。吱呀一声,就这么开了。

十四年了,没人来过。

就是罗小姐的店。布局如出一辙,收银在最深处,排排置物架和图书馆一样复杂。只是之前那沉秘氛围和精致商品,全数变成了灰。

风从门口窜来,灰尘在阳光里跳舞,手工绣的长衫褪了色。店的深处黑得像深渊,而我义无反顾。

我推开了收银台后的那扇门。

她就在这呢。

她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没有兜帽,没穿衣物,没有血肉。

这间屋子一尘不染,华丽神圣得像欧洲的教堂。

我轻轻把门阖上,眼见她白骨生肉,血肉模糊。见她的血从指尖落下,染红了苍蓝色的地毯,而皮从脚踝升起,直至头颅。

她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人都要美,都要更像造物主的艺术。

她朝我微微笑着,皱纹开始在她的皮肤上雕刻,眼尾耷拉,皮肤松弛了。她没有那么丰满,变得瘦小。淤青像泼墨一样出现,她两眼无神,笑意全无,泪珠滴在了先前的血渍里。

我别过脸,不忍看了。

“艺子。”她要我看她。

她燃烧了起来,我竟然觉得很美,指甲抠在掌心里,我想自己是个变态。

她消失了,消失前她叫了一个人。

“林德义。”

我四叔的名字。

四叔的坟,本就是空坟。

我父亲是眼盯着他入棺下葬的。但出事那天,棺材外面全是泥土,而内部干干净净,一点不像装过腐尸。

他死的时候那副样子,她到底把他藏去哪了?

根本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不是神探。实在走投无路去找了祖父母,再次失去儿子的他们根本无力应付。三两句将我打发了,唉声叹气地回了房。其实我心里知道自己在咄咄逼人、不讲礼数,可是总有些蹊跷叫人心焦。

我突然想到了罗薇薇的父母。那两个在葬礼上不停喊着“薇薇、薇薇” ,却无人搭理的两个老人。后来似乎也来闹过许多次,可态度并不会因为次数的增多而改变,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喧闹声持续了两三年,叫我二叔一棍子打歇了声。

八方打听,总算在城周边的一处小村角找到了俩老夫妻。我去的时候门没关,就这样微微虚掩着,像在等谁。

“哎!来了来了……”我敲了敲门,听得出来里面的人很是匆忙。“薇薇……”

门开了,来人的背很驼,头发全白了,眼角挂着长长的泪痕。我不是她的薇薇,似乎没有让她大失所望,反倒一脸惊恐地望着我。

“阿艺?”

“您认识我?”

“你是姑娘?”

“是。”我摸了摸刚剪短的头发。

“啊——”她发出了一声呐喊般的叹息,“进来吧。”

“所以,你也叫林艺。”她打开抽屉,给屋子里的菩萨上了三根香。

“是。”我看着躺在床上的老爷子,刚把上了药的右腿藏起来。

“你来,也是因为薇薇的事吧。”我点了点头。“唉。她真是个命苦的孩子。”

“也许当年没留她哥哥,真是遭了祖宗怪罪了啊……”眼见着她眼泪要掉下来,却奇迹般地止住了。“你跟他特别像。”

“跟谁?薇薇吗?”

“不是,跟林艺。”她上下打量着我。“不过,他要比你高许多,鼻梁……也是。眼睛好像也要大一点……”

我有点无语,总觉得她说的这个女生要比我好看很多,而且跟我完全不像。

“你们还是长得挺像的。不过,他是个男人。”

“而且已经死了。”

林艺是薇薇的男朋友,在她遇见我四叔以前。

老两口说起整件事儿唉声叹气,能听出他们尘封已久、无可诉说的悔意。二三十年前的他们心高气傲,认为林艺这样的穷小子一辈子也配不上他们的薇薇,在其中百般阻挠。

在那个时候,他的死也是一桩惨案,但对于薇薇的家庭来说,悲伤的只有罗薇薇一个人。

“也许当年他没有死,薇薇也不至于到现在这般田地。”老太太粗粝的手附着在无望的脸上,皱纹喧示着往事的无可奈何。“都怪我。不争气,都怪我!”

她用变了型的手捶打着头,发丝被扯了出来,午后阳光投射下来,她的面目藏入阴影,模糊不清。而那几丝银发,飘舞空中,如同角落蛛丝,寂寞无比。

这是一个被抛弃在往事里的人。

“我很抱歉。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还上了报纸。是1996年4月6号。”

是我生日。

凑巧到让人想吐。

“到底出了什么事?”

“自杀。听说是遭人诈骗,创业失败了,深更半夜的就从公司楼顶跳了下来。”不,不是。

“也怪我们,怪我们逼他太紧……”不,不是,不是这样!

我心里有个声音不停呐喊着。为什么我这么笃定?如果事实不是如此,那还能怎样?

难道当年那个男朋友林艺,还能遭人杀害不成?

“那位,他的墓在哪里?”

“阿艺。”

“救我。”

这几日梦中总能听见有人在耳边求救,哀哀怨怨,裹挟冷气,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二十四年来,哪怕是被渣男劈腿,我都没在梦里流过一滴泪,现在却为了可怜的罗小姐哭哭啼啼。

只是不知道这眼泪到底是谁的。

前男友林艺的坟也是空坟。他长得确实像我,不是看了照片,是真见鬼了。

“林艺,求你救救她。”

“救谁?救罗薇薇?我进了她的店魔怔了,闺蜜断了指。四叔的坟到现在还是空的,到底谁救谁?”

“对不起,她也不想的,她是身……”

“身不由己?好笑。还有你,一个大男人,哭什么?有空在我这儿哭丧,不如直接去找她。”我多看了几眼这只坟头鬼,又觉得他跟我一点也不像,眉眼低垂,早就溺死在悲伤里了。“说吧。你把林德义藏哪了?”

“你明知道,我离不开你。”

“什么意思?”

“我的魂魄困在了你身上。现在是因为到了我的坟前,才勉强能出来见你。”他叹了口气,“他就在这下面,你不要去开,只有躯壳,等于什么也没有。”

“魂魄?没有投胎?”

“当时薇薇把他杀了,丢到棺材里,把我吓了一跳。魂魄被她取走了,我不知道到底困在了哪。”

“是罗薇薇杀了他?!”我本来以为真相是相反的。

“是。希望你不要恨她。”我为什么不恨?这样的女主角,根本只是彻头彻尾的大魔头。我去怀疑自己可怜见的老实四叔,被她做作的演技蛊惑,最后竟然还为了这种人落泪。

我是被傻子冤魂吵得头痛才屈服的,不是因为害怕。我又到了古镇,说是救她,但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救。我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希望她能看在前男友的分上网开一面。

我突然想起,两个人的坟我都去过了,唯独罗薇薇的没有。

罗薇薇没有坟,她只有店。

人活着把善意和渣男一起丢掉,尚且能成为身披铠甲的战士。死了还把善意和渣男一起丢掉,就会变成遍体鳞伤的怨魂。

罗薇薇显然是后者。

我和她的前男友都没想到,她会把林德义锁在一个货架上的普通瓷瓶里。我们更没有想到,一进屋子这个瓷瓶就叫我给碰碎了。

“老子出来了!罗薇薇!好啊!你还跟这个小白脸混在一起?”是我四叔的脸,就是叫水泡肿了,还有蛆。我去旁边吐了一会儿。“呦,早知道当时告诉你那件事,会叫你这个小娘们那么生气,杀了老子!就不说了呢。”

“你对她说了什么?”可怜鬼在借我的嘴说话。

“小兔崽子,轮不到你说话!”他单手钳住我的双颊,我整个人被提了起来。“还问?你不是最心知肚明了吗?”

“就是把你杀了那件事啊!哈哈哈哈,不杀了你,你那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会看我一眼吗?”96年,是四叔杀了林艺。

“你真他妈不是东西。”我没忍住骂了一嘴。

“如果没有我,你叔母哪有这么大的坟墓啊?说到这事,她还得好好谢谢我。当年要是没和华子他们一起在这小子那搞了三十来万,这家店可盘不下来,她现在就成了孤魂野鬼了。”

原来罗薇薇不知道这事。

刚来的时候,我看见她半只脚踏出内室,但在这瓷瓶碎了后,她又缩了回去。尤其是这男人破口大骂,嚣张无比,她在她的主场竟然连声都不吭,之前的婚后生活可想而知。

果然去死也封不住一个渣滓的嘴。

他刚刚说到三十来万的时候,整栋屋子震动起来,华美的伪装像墙皮一样剥落,露出破败的真相。灰尘如雨泼洒,有什么不停哀嚎着。

“啊——啊——”像被拔了舌的老妪,又像是从我心里喊出来。

而他不为所动。“太可惜了,你真的应该看看她。看看她,满脸血迹,跪在地上求我的样子……”

房子的正中心扭成了一张哭丧的脸,地板向下塌陷,罗薇薇也许一直是个空洞的漩涡。一切都被吸向了她,林德义的魂被拉长了,但他脸上的笑从未消散。

我死死抱住货架,余光瞥见一粒光珠从碎瓷片里滚出来,和林德义的残魂一同冲向漩涡边缘。也许真就被鬼迷了心窍,我撒开手不顾一切地扑身向前。

也许我该后悔。一个人三条魂的乱剧,终于被炖成了一锅粥。如果单单是我的死亡,就可以终结这一切,倒也不错。

“他们都死了,所以你接手了这家店?”

我微笑看着她,没有说话。

“这故事作为这家店的传说,也太平庸了吧。”

“那小姐喜欢什么样的故事?”

“像救了恶龙又被吃掉的女巫,被发狂罗薇薇杀死的两个林艺之类的?总之我喜欢忘恩负义的桥段。”

“您以后可以试试自己执笔。”

“那位断指的闺蜜最后怎么样了?手指接上了吗?”

“接上了,留了疤。”

“那她运气还算不赖。”

“我看你这支笔不错,怎么卖?”

“两千。”

“刷卡吧。”

她拉开店门向外走去,门口的风铃叮铃作响。我去把牌子翻过来,门帘拉上。接待了一位顾客已经足够,罗小姐的店要关门了。

我把瓷瓶上的软木塞打开,灌了半瓶混沙鸡血,里面传来了林德义残魂的呜咽,他被钉在瓶底,永世不能超生。

穿过长廊,木地板咯吱作响。我把一杯红茶搁在薇薇总坐的沙发扶手上,倚在靠背上,整个人陷了下去。

到了晚上,要让他们见面。

“她会怎样?”林艺在脑海里问我。

“艺子,她会怎样?”纤长的手指搭在我的肩头,黄色光珠在她心口熠熠生辉。

“会写出很棒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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