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筋被挑!眼珠被挖!十一歲的小姑娘經歷了什麼?

早晨起來,習慣性的翻手機,一條衆籌信息進入視野。

2021年3月27日,互助縣威遠鎮前躍村十一歲的小姑娘王丹妮被父親用錘頭敲擊胸部、頭部;左手手腕用剪刀嚴重割傷;用手將孩子左眼嚴重摳傷……


消息稱:父母離婚多年。事發時,孩子父親精神疾病發作。事發後,孩子由村委會還有姑姑借錢送往醫院。父親被送進精神病院。

多麼令人震撼的事件!

“打”、“挑”、“摳”,每一個動作都需用手。

而這雙手是親生父親的手!

多麼疼。多麼疼。讓每個人看到這些字眼的人都疼。

更何況一個十一歲的小女孩。親眼看着自己的父親拿刀相向。

我不敢想象那是一張怎樣扭曲的臉。

而父母離異多年,他們是相依爲命的唯一親人,是彼此唯一的寄託啊!

不禁要想,父母爲何離異?是因爲母親忍受不了患病父親的折磨而離去?或者父親因母親的離去而瘋魔?如果是因爲父親的疾病,她的母親離去時可曾想過,她一個成人都無法忍受,留下一個孩子怎樣面對?

我無從猜測。也不能猜測。只有無盡的心痛。

父母離婚,受傷的永遠是幼小的孩子。

民政部2020年發佈的一季度統計數據來看,湖北一季度結婚登記49742對,離婚登記21800對,一季度離婚登記佔結婚登記的43.83%。

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代表着越來越多的人無法獲得幸福,無法承擔責任,無法爲自己的人生負責。

然而,幸福是什麼?誰又能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

人人有不同的訴求,對幸福的期待也不一而足。

但每一個成年人承擔的首先是對父母的責任,而後是子女的責任,自己永遠會被排在最後,這無可厚非。這也是幸福的目標。

如果只爲了追求自己所謂的幸福,不顧父母,不顧子女,不顧伴侶,那樣得來的幸福能夠長久嗎?

上二年級的侄子有一天放學回來說,今天我們老師把媽媽離婚走了的同學都叫起來了,我看了一下有七八個。

不禁讓人唏噓。這是一個班。那整個學校呢,整個村莊呢?

如果都統計下來,恐怕是一個不小的數字。

每個人都在爲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爭取,選擇。唯獨沒有考慮到孩子,那些敏感而幼小的心靈。

父母離散,此後的歲月,所有的風雨都只能自己扛,而甚至有的風雨來自親人。

我不知道這些孩子未來會成長爲什麼樣子,但我知道,在這個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孩子們受到的污染是我們那個年代的人無法想象的。只有父母在身邊言傳身教,用愛養護的孩子纔會無懼風雨,健康長大。

我沒有權利譴責誰,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即便是當初深愛的兩個人也會因爲年深日久而產生隔閡。

但,沒有一個人是惡人。也沒有一種生活會讓人完全絕望。

當初年少,每個人的歸宿都是自己的選擇,天長日久,有了隔閡時是否應該經過再次的深思熟慮並把自己的得失放在後面,將孩子未來的幸福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這樣,也許會後悔一陣子,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當你用自己的苦換來孩子的幸福時,一切都是那麼值得。

鄰居家有位嬸嬸,婚後一直被家暴。喝醉了打,清醒時打,睡覺時打,喫飯時打。總之,總有理由讓他打人。

絕望時,她也曾出走,也曾想過離婚,甚至想殺了這個可惡的男人。

但是,她捨不得三個孩子。只有自己默默承受。

她對我說,他打我,只有我一個人受苦。我的娃娃們還有我,如果我走了,不知道這個酒鬼會把我的三個娃娃整成啥樣?

如果都帶走,我一個女人一沒文化,二沒本事,拿什麼養活三個娃娃?至少,我在這個家,娃娃是他親生的,他不會不養。

只要我的娃娃們不受罪,我受點罪又有什麼?

如果像現在的女人,有知識,有文化,有高收入,誰願意受這份罪?況且,現在的年輕人都是自由戀愛,不像我們那時候包辦婚姻,都是自己選的,沒有過不下去的吧?

是啊,正如她所說的那樣。離婚的前提是自己有能力養活自己,養活孩子。有一些養育常識的人都知道,孩子的成長離不開母親,在孩子年幼時,母親給予的安全感是任何人無法替代的。

假如,王丹妮的母親當初離開時帶上她,她就不會承受現在的一切。

假如…

沒有假如了,一切都已經發生。可憐的孩子儘管承受着來自爸爸地獄般的傷害,仍然希望讓爸爸來陪她。因爲,他們是相依爲命的親人,他相信爸爸心裏有很多苦,他也很可憐,他是愛她的。還堅強的告訴奶奶,她不疼……

寫下這些,無意傷害別人,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的權利,每個人的生活都過的一地雞毛。

但我希望年輕的父母們在面對選擇時,首先將孩子的處境放在首位。爲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爲孩子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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