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福勿骄,居安思危;外圆内方,持盈保泰

老子《道德经》中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白话文的意思是,祸之中隐含着福,福之中潜藏着祸,这句话是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说明,特别凸显了矛盾双方的统一和转化。祸福是纠缠在一起的浑然统一体,或祸是矛盾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处于显然的灾难之中,福则为次要的从属的,处於潜态;祸福双方是处于不停的斗争中,当福战胜祸,转为矛盾主要方面时,决定了事物转危为安、转祸为福,祸则转入潜在状态。

事物的发展都是向对立面转化的,好事可能转成坏事,坏事也可以转成好事,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居安思危,饱不忘饥,存不忘亡,福不忘祸。所谓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句,是极为著名的哲学命题。祸可以转化为福,福也可以转化为祸,但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如此。不具备一定的条件,是不能转化的。另外老子认为,对立面既然互相转化,也就很难确定事物矛盾的主次方面,这就是“其无正”。

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又云:“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天道尚且如此,更何况人事。得微福而骄慢,骄慢便是祸根,福本不厚,又以骄慢削之,可见不堪受福,惟有降祸了。

骄慢非但天不降福,人也不助其福,因为人人皆厌恶骄慢之人。天宠既失,人和又无,微福必无法维持长久。福尽祸来,不堪受福,又何堪受祸?若得微福而不骄,即使是祸来,心也不惊。受福不骄,受祸不苦,是深明福祸之道,只有不为外物动心的人才能做到。

“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与孔子的“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在提醒人们同时防止它的过分与极端化。


老子提醒方正的人,要注意不割伤旁人;提醒锐气十足的人,注意不刺痛别人;提醒直言的人,要把握好分寸;提醒风光无限的人,别自我炫耀。总之,一切要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人的个性天生,需要保持,也改变不了。但人毕竟活在社会中,所以个性必须融于共性之中,做到和光同尘,否则个性的生存必然受到共性的排挤。所以聪明人保持个性但尊重他人,与他人和谐相处。尤其是有才华的人,往往恃才傲物,如果能保持亲近他人,就不会因才招妒,让才华充分发挥,自己也能得以很好地发展。

天下事物没有绝对,福祸相倚,正反相因,善恶相转,其中变化微妙,令世人迷惑。但圣人能体察认识,所以能做到没有棱角,直而不伤人,光而不耀目,从而做到外圆内方为人处世,无为而无所不为。明白事物没有绝对的,就会自觉学会寻找事物间的那个平衡点,以平衡把握。而事物间的相互转化有其自身的规律,必须认识到,才能抓住这个规律,从而趋利避害,持盈保泰~…


【详参道德经全二册,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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