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弱势群体的自由

你看到鳏寡孤独会心生恻隐,主动作为吗?如果内心中存有善良,会思考是什么让他们这样,也会为健全健康而幸运。但是主动作为是另一件事,人能力有限。这不仅仅是个人的事,需要整个社会努力。


一个正义的标准。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最弱势的群体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其实这也不完全是什么照顾,不是办慈善,从道理上讲,而是应该的,是正义的另一种形式,是天赋人权。

至于很多人要求的回报,这是商人思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从来没有说国家照顾了某些人,某类人就应该感激国家。虽然很多人觉得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的优先,但是一般人还是比较认可,考虑技术层面,起点层面要突破,要排除社会歧视陷阱。

遗传天分等带来的天生不平等,让一些人还是竞争不利,那另当别论,但至少他们有更多的机会。


政治要求自由目标。按照邓晓芒先生说法,中国人强调政治,孔子和儒家的核心思想就是怎样为政,怎样通过一种道德情感建立一种德政的规范,达到为帝王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但这些都不是政治自由,在中国古代,这至多被看到一种心情或者一种境界,如老庄境界。

老庄自由的境界,是一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境界,它与政治没有关系,中国人其实讲的平等也跟自由没有关系,基本上就是平均主义。孔子讲“不患寡,而患不匀,不患贫,而患不安”,这是从君王治国之道来讲的,但这个平均主义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稳定,而不是实现个人的自由。


自由自在的自由。黑格尔认为,自由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个是自在自由,一个是自为自由,还有一个是自在自为的自由。

自在的自由就是自由自在,就是我们所说的很本色,没有受到束缚和加工,最起码的自由,在儿童期表现为单纯。

自维的自由是自由的,第二个阶段,它是一个很大的阶段,可以说是人类迄今为止所意识到所有的自由几乎都可以纳入它里面,所以有一种比较复杂的自在的自由,是那种没有明确意识到的。自由是比较简单的东西,都有凡人都有,而在第二阶段他已经不是自然的,是人为的,自觉的,是人为设计出来的。比如反抗自由,选择自由,立法自由。

自在自为的自由要比前两个层次更高,也可以说是前两个层次的合体,这样一种自在自为自由就是自由的王国,通常讲到的自由王国是一个理想,或者说是一个可能的自由。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里面提到一个目的国的概念。什么是目的帝国,就是每个人自己立法,每个人的意志都是一个立法的意志,在这样基础上,建立一个国家,在这样一个目的的王国里面,每个人都是目的。

正义和自由需要政府作为,只有个体的力量远远不够。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