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在共有公用建築面積中所分攤的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主要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配電室等。凡已作爲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車庫、倉庫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爲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
衡量公有建築面積是否合適的指標是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超出合理範圍的分攤係數,購房分攤的面積就越大,實際可使用的面積就越小。
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即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之和÷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也就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住宅形態 別墅 6層及以下 7-11層 12-33層
分攤係數 1%-8% 7%-12% 10%-16% 14%-24%
【例】經紀人馮娜帶客戶陳軍看了一套房源,該房源套內建築面積78㎡,套內使用面積64㎡,套內牆體面積6㎡,產權證登記建築面積90㎡,請計算該住房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解】該住房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計算如下: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90-78=12(㎡)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12÷78=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