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一期间,爱人接我们到他的工作地,来宾市三日游。
一大早,全家穿衣打扮完毕,拎着大包小包往车场狂奔。我一手提着长裙,一面小心翼翼走下楼,一迭声呼喊:“别走太快,等等我……”
无奈三个孩子像冲出鸟笼的鸟儿,哗啦啦跑得没个踪影。我气急败坏地跟在身后一路小跑,优雅全无。
哎,明明是快快乐乐地出游,为啥像逃难。
来宾市距南宁二个小时的车程。可带娃乘车,逢服务区必下,喝水把尿,观花赏草,顺带打了无数次架,到达来宾,已是正午十二点。
五月的太阳威力无穷,全家被烤得奄奄一息。
我头皮有点发紧,特别想回去躺躺,好好歇歇。爱人却执意要拉我们去吃粉,据他而言,这是来宾最有良心,最货真价实,最没齿难忘的三鲜粉。
盛情难却,我强忍不适,舍命陪君,与他在大街小巷来回穿梭,苦苦追寻充满传奇色彩的粉店。
爱人说,那家粉店总换位置,每次想吃这口粉,都得这样劳心劳力,历经千辛。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吃货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
几番折腾,车子终于在一家毫不起眼的店面停下。我止不住放声大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世事向来如此,寄望愈大,失望越大。
第一口粉入喉,我内心千回百转,几乎泪目。
此粉姿色平平也就罢了,味道更是平淡无奇。唯一可取之处,分量多得吓人。
二两粉,满满当当一大碗,吃到累死撑死也没能吃完。
我为爱人的吹牛功夫折服,真乃广告界的奇才。他话不多,态度诚恳自然,我每次都被忽悠得心服口服。
(二)
爱人的弟弟,也住来宾。
长嫂如母。
远道而来,于情于理,我自认为很有必要去拜访他们。
去超市买了一堆水果,糕点。一家人浩浩荡荡奔赴小叔子家。
推门而入,怀抱第三胎的弟媳窝在沙发里,头不擡,也不作声,一直低头看手机。
我心里有点发毛。
她一向不怎么搭理人,不知是自卑还是自傲。这回生了两个儿子,母凭子贵,更不爱与人说话了。
我厚着脸皮,自顾冲上前,坐在她身边干笑:“阿丹,生了老三,你长胖好多……”
还好,她回应了,我不至于太尴尬。
“是的呢,一百多斤啦。”
接着继续埋头刷手机。
我再度陷入绝境。咬咬牙,只好也掏出手机,陪刷。
眼前的情景好不诡异。一屋子大人各自捧着手机,默然微笑,孩子们围在一边骑车拼图,玩得不亦乐乎。
相信不久的将来,家族聚会上,所有的人都不再举杯畅聊,大家人手一部手机,只与它耳鬓厮磨,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