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唐太宗愛女新城公主的第一段婚姻?

新城公主,初封衡山公主,生於貞觀八年,是唐太宗與長孫皇后七名兒女中最年幼的那顆掌上明珠。

作爲新城公主的第一任駙馬,長孫詮的記載不算很多,主要見載於《舊唐書·外戚傳》。不過論起長孫詮的家世,那是相當的華麗。

長孫詮即西魏上黨王長孫稚的玄孫,北周上黨郡公長孫紹遠的曾孫,隋朝薛國公長孫覽的孫子,唐朝樂壽縣公長孫操的嫡子。

如果單從輩分上來說,長孫詮還是長孫皇后的堂弟——二人擁有同一個高祖長孫稚。只不過長孫皇后的曾祖父是長孫子裕,即長孫稚與前妻張氏的兒子;長孫詮的曾祖父長孫紹遠,則是長孫稚與後妻羅氏的兒子,同時也是繼承長孫稚爵位者。

由於曾祖輩實爲異母兄弟,再加上彼此生母又是情敵關係,這兩支的關係很難說有多親近。不過入唐後,因爲長孫皇后的關係,整個長孫家族無論關係親疏,在唐朝的地位都非同一般,深得唐太宗的看重,就連長孫操這個長孫皇后的堂叔也因此沾了光。

武德年間,長孫操被任命爲陝東道行臺金部郎中。要知道這個時期的陝東道行臺尚書令不是別人,正是當時的秦王、日後的唐太宗李世民。且金部郎中“掌判天下庫藏錢帛出納之事”,可謂是個肥缺,如果唐太宗不信任長孫操,又怎麼會將如此重要的職位交給他呢?

長孫操也沒有辜負這份厚待,在出任地方官的時候頗有政績,唐太宗即位後又授予了金紫光祿大夫的正三品散官,以及從二品的樂壽縣公一爵。

貞觀二十三年二月六日,唐太宗將新城公主正式許配給長孫操的嫡子長孫詮。值得一提的是,二月六日正是長孫皇后的生日,所以唐太宗選在這一天許婚可以說是別有深意——安排好自己和妻子最小的孩子的婚事,以慰妻子在天之靈。

只不過遺憾的是,儘管唐太宗已經察覺到自己時日無多,想在生前看到寶貝女兒出嫁,但是公主出降儀式極爲繁瑣,光是出嫁之前就需要準備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等環節,所以直到三個月後唐太宗駕崩,新城公主的婚禮仍未能準備好。

好在唐高宗立即接手了妹妹的婚事,並對此十分上心。等永徽元年正月一除服,唐高宗就立即下詔有司爲公主準備秋天的婚禮。

原本唐高宗設想得很美好,大臣們也都覺得既然已除服,確實可以繼續舉行婚禮了。誰知半路殺出了個于志寧,堅持認爲即便喪服已除,也必須遵守心喪三年的傳統規矩。

于志寧顯然佔據了道德高地,尤其是“心喪之內,方覆成婚,非唯違於禮經,亦是人情不可”一句話說得很重。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唐高宗堅持讓妹妹現在就成婚,那麼就不僅是違反了禮法,更是違背了人倫情理。

在這樣的情況下,唐高宗除了承認于志寧說得對、說得有道理外,也沒其他辦法,只得偃旗息鼓,讓妹妹守完三年的心喪。

等到永徽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距離所謂的心喪還差三天才滿的時候,唐高宗就迫不及待地下詔將妹妹從衡山公主改封爲新城公主,並增邑5000戶,以此作爲妹妹的新婚賀禮

按照唐制,增邑5000戶即按虛封和實封10:1的比例來換算,就是增加了實封500戶。

這樣的手筆可以說是很大了,因爲看看同樣由公主進封長公主的其他姐妹們,蘭陵公主等人增加了50戶實封,臨川公主一戶實封都沒有增加。俗話說得好,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啊!唐高宗對待同母姐妹的態度深得父親唐太宗的真傳,偏心都偏得如出一轍。

新城公主正式下嫁長孫詮後,開始了一段新的人生。

由於史書、墓誌均未記載這對夫妻之間的關係到底如何,現代人只能根據新城公主墓誌上的隻言片語進行推斷,認爲她與第一任駙馬長孫詮之間感情不錯,理由就是顯慶四年長孫詮被殺後,新城公主拒絕梳妝打扮以示對哥哥不滿。

這種說法固然有些道理,只是別忘了,墓誌貼金可是古人的拿手好戲。

尤其是新城公主明明後來再婚了,卻因爲第二任駙馬韋正矩被唐高宗殺了且還沒平反,墓誌上顯然不適合提也不能提。在這樣的情況下,墓誌上能大談特談的,自然只有公主的第一次婚姻了。

再加上長孫詮已經故去,墓誌上能做的就是將公主包裝成一個爲先夫守節,表現得十分貞烈的女子形象。而這種貞潔烈婦的形象在墓誌上比比皆是,最典型的莫過於楊無量壽。

楊無量壽嫁給江王李元祥第五子李炅爲妻,不幸碰上武后臨朝,李唐宗室子弟比較有能力的都被流放、被殺了,楊無量壽也因此與丈夫李炅離婚,改嫁胡氏。

當然了,古代女子提倡從一而終,所以墓誌上怎麼可以直接說楊無量壽是自願改嫁的呢?於是人家說了:不是我不想守節,正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怎麼能違抗長輩的命令呢?於是楊無量壽一邊說自己被迫改嫁後就此纏綿病榻一病不起,一邊又和新老公順順利利地把兒子生了,然後活到65歲壽終正寢。

所以墓誌上的這些“烈婦”們,到底是真的貞烈,還是隻存在於墓誌上的貞烈,某種程度上除了自由心證,現代人還真的沒辦法考證得那麼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新城公主與長孫詮的這段婚姻同樣如此。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公主墓誌上的記載,想要憑藉這一面之詞就斷言新城公主對長孫詮有多一往情深,難度着實有點高。

那麼,當真沒有辦法進一步瞭解新城公主與長孫詮之間的感情嗎?

其實是有的,而且近在咫尺。

事實上唐太宗、唐高宗年間,不乏駙馬被貶、被流放的事情,而眼看着丈夫失勢,各位公主的反應也大不一樣。

比如貞觀十七年皇太子李承乾謀反事泄,南平公主的駙馬王敬直因爲與其結交而流放嶺南,南平立即與王敬直斷絕夫妻關係,改嫁給劉玄意。

比如永徽四年,九江公主的駙馬執失思力因爲涉嫌與房遺愛來往而流放巂州,九江主動請求削去自己的封邑,只爲了跟隨丈夫一同前往流放之地。

從南平公主與九江公主不同的選擇就可以看出來,兩位公主對丈夫的感情深淺是不一樣的,所以一個選擇果斷離婚,一個選擇執意追隨。尤爲值得一提的是,這兩個活生生的例子都發生在新城公主之前,也就是說,南平與九江的舉動,新城公主都是看在眼裏的。

那麼新城公主面對丈夫長孫詮的流放,又是做了什麼選擇呢?

什麼都沒做,既沒有主動離婚,也沒有跟着離開。

這樣的做法就很值得玩味了。畢竟如果和駙馬離婚,那麼就很容易看出來公主與駙馬沒什麼感情;如果追隨駙馬一起流放,那麼顯而易見,公主與駙馬的感情相當深厚。

然而新城公主什麼都沒有做——如果她對長孫詮的感情當真如墓誌所記載的那樣堪稱夫妻情深,那麼她又是爲什麼沒像九江公主那樣,選擇追隨駙馬而去呢?

所以新城公主對長孫詮的感情是否當真如墓誌渲染得那般可歌可泣,是需要打個大大的問號的。

平心而論,新城公主對長孫詮並非沒有感情,否則長孫詮失勢,她完全可以選擇跟丈夫撇清關係,但她並沒有這麼做。

只不過要說新城公主對長孫詮有多麼情深似海,倒也不見得,畢竟九江公主的事例近在眼前,新城公主真有心效仿,也並非什麼難事。更何況新城公主若是當真追隨丈夫而去,唐高宗日後對長孫詮痛下殺手時,想必也要好好重新掂量一番了。

而這也就引出了下一個問題:長孫詮是怎麼死的呢?

其實《舊唐書·外戚列傳》中已經記載得很清楚了:

(長孫)詮官至尚書奉御。詮即侍中韓瑗妻弟也。及瑗得罪,事連於詮,減死配流巂州。詮至流所,縣令希旨杖殺之

許敬宗懼其作難,誣與詮及無忌同反

表面上看,長孫詮倒黴是因爲被姐夫韓瑗、堂兄長孫無忌連累了,但實際上大家都心知肚明,作爲長孫家族青壯年中的一員,長孫詮就算早早與親戚們撇清關係也不可能獨善其身的。

這種覺悟,連長孫詮一個摸不到朝政核心的閒散駙馬都一清二楚,更何況長孫無忌本人。所以顯慶四年許敬宗等人誣告自己意圖謀反,而外甥唐高宗竟然連審問的流程都懶得走,直接定罪,面對此情此景,長孫無忌十分沉默,連一句辯解都沒有。

於是某些磚家口中權傾人主、將唐太宗當作傀儡的長孫無忌,居然就這麼被唐高宗和許敬宗的兩句話給弄死了。所謂的權臣要是這麼輕輕鬆鬆就能整下臺,漢宣帝、康熙大帝早就哭死在廁所裏了。

至於長孫無忌本人,直到被迫自盡的那一天,都不曾試圖爲自己洗刷過冤屈,甚至連一句遺言都沒留,這是爲什麼呢?

因爲從接過託孤輔政的重任那一天起,長孫無忌就知道這一刻終會來臨。唐太宗也預料了這個大舅子在不久的將來會面臨什麼,因此臨終前當着兒子的面,反覆囑託褚遂良,一定要保護好長孫無忌,一定不要讓人誣陷長孫無忌。這番話與其說是在叮囑褚遂良一個沒有決定權的臣子,倒不如說是在暗示皇太子李治:你舅舅不容易,千萬別對他下手!

然而“一朝天子一朝臣”,是亙古不變的真理。長孫無忌也深知“宰相下獄,焉有更全之理”。眼見唐高宗表現得如此明顯,擺明了不給任何伸冤的機會,就是一心要整人,長孫無忌就算找機會爲自己申辯又有什麼用?所以還不如不說,給自己,給皇帝外甥,都留個體面。

當然了,對於唐高宗來說,母族長孫無忌這些人是外戚,要收拾,妻族武氏這些人同樣是外戚,一樣在劫難逃。

於是大家便看到了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對於外戚中活着的能人或正值壯年的人,唐高宗毫不留情,但對於外戚中已經逝世的長輩,則是頗爲大方

所以唐高宗可以追復長孫無忌的官爵,將他陪葬昭陵,並恢復齊獻公長孫晟的祭祀;對武家也同樣如此,唐高宗可以給予武家死去的長輩優厚的待遇,追封個郡王、王妃不在話下。而武家那些正當壯年的兄弟和侄子們被貶、被流放後是生是死,那就任由他們全靠“天意”了。

最典型的莫過於武思元。武昭儀這邊剛坐上皇后之位,她這位堂兄就立馬被唐高宗連貶兩次,最後客死他鄉。直到武后熬成武太后,臨朝稱制了,這纔有機會追贈褒贈一下這位被自己連累的堂兄。

對於新城公主而言,從長孫詮被流放的那一刻起,她的婚姻實質上就已經宣告結束了。長孫詮被殺,不過是給這段婚姻畫上了一個形式上的句號。

長孫詮具體死於顯慶四年何時不詳,不過這已經不重要了,因爲他和新城公主歷時七年的婚姻就此匆匆收場。而新城公主,也即將迎來人生中的第二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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