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成的女兒爲什麼嫁得比李元吉的女兒好?

衆所周知,李建成與李元吉均死於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的玄武門之變,雖然登基爲帝的李世民後來將二人分別追封爲隱太子與巢刺王,並將他們的女兒按制度封爲縣主,但是一直以來,總有人要想當然地認爲李建成的女兒嫁得十分不堪,或是別有居心地聲稱李元吉的女兒嫁得比公主還要好

這裏且先不說李世民在世時有封號的大長公主、長公主與公主便多達三四十人,單是旁系宗室各支所出的縣主加在一起,也是一筆非常可觀的數目。要想讓李世民這樣的一國之君如同保姆般親自爲這些長公主、公主、縣主們設身處地地考慮打算,然後一個一個地爲之覓得出身顯貴、才貌雙全、稱心如意的郎君,顯然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對於這些公主和縣主來說,只要不是嫁給平民百姓有辱皇族體面,那麼自己的婚配一事完全就是看運氣。同理,李建成、李元吉之女既然得封縣主,自然也不可能被特殊對待——嫁得比其他縣主差很多,或是嫁得比其他縣主好很多。

不過皇室能爲這些宗室縣主們做的也就只是爲她們選擇一位貴族出身的丈夫,但縣主的身份並不是婚姻幸福的可靠保障,至於她們出嫁後夫妻感情如何,丈夫日後能在官場上混得如何,靠的是個人際遇和自身能力。那麼李建成與李元吉的女兒在婚配上的待遇到底如何呢?首先來看李建成之女,聞喜縣主。

聞喜縣主,名婉順,字尪娘,爲李建成第二女,生於武德五年,貞觀十二年嫁於劉應道。

劉應道時任通事舍人一職,出身的劉氏一族也流芳正史,其父劉林甫在唐太宗時出任吏部侍郎,時人將之比作有知人之鑑的高孝基,病逝後唐太宗特別賜絹二百五十匹以示悼念之情;其兄劉祥道於唐高宗一朝拜相,並由樂平縣男晉封爲廣平郡公;劉應道本人也官至吏部郎中,其子劉令植亦官至禮部侍郎。《舊唐書》曾讚歎劉氏一族八人“前後爲吏部郎中員外,有唐已來,無有其比雲。”可見劉氏的門庭絕不辱沒李婉順的縣主身份。 

婚後劉應道出任梓州玄武縣令,李婉順隨夫上任,“同安菲賤,共甘黜免”,夫妻二人伉儷情深禍福同享,婚後育有數子。李婉順四十歲盛年而逝後,劉應道親自爲愛妻撰寫了墓誌銘,便是流傳於後世的《大唐劉應道妻故聞喜縣主墓誌》。志文通篇並無多少駢麗辭藻與華美飾詞,然而一字一句卻質樸感人。

樂陵縣主,生母爲李建成的承徽(東宮妾正五品)楊舍娘。

楊舍孃的這個女兒於永徽年間冊封爲樂陵縣主——雖然墓誌上用了“永徽年中”的說法,但是根據唐朝墓誌一貫浮誇且貼金成風的習慣,如果楊舍孃的女兒是永徽元年或二年就冊封爲了縣主,那麼墓誌上的用詞應該是“永徽初”纔對。然而墓誌上只含糊地用了“永徽年中”,可見楊舍孃的女兒得以冊封爲樂陵縣主,顯然是在永徽三年以後的事情了。

且按照鄭觀音墓誌上所記載的“歸魂幼女”,可知李建成最小的女兒應當是鄭觀音所出的歸德縣主,所以楊舍孃的女兒有縣主封號的時候,至少27週歲了。

正因爲樂陵縣主有機會出嫁的時候已經遠遠超過了古代貴族女子正常出嫁的年齡,所嫁之人還是頭婚的可能性極低,畢竟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古代貴族男子十來歲就結婚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

不過拋開婚史問題不談,樂陵縣主的丈夫於善詢還是符合唐朝皇室選婿標準的。

於善詢乃北周燕國公於謹的後代,因爲於氏家族子弟繁多,所以各支發展情況並不一樣,像於善詢的父親於乾長只是個從五品上的倉部郎中,明顯開始走了下坡路。好在唐制要求“娶縣主者正七品上”,於善詢還是可以滿足這個最低要求的,所以樂陵縣主嫁進於氏也不算丟了顏面。

然而除此之外,於善詢的生平就乏善可陳了。畢竟於善詢並非父親的嫡長子,平恩縣男的爵位也沒資格繼承。

同時,因爲樂陵縣主冊封的太遲、嫁的太遲,於善詢早在貞觀二十二年的時候就已經至少有了一個兒子於惟敬。而且根據於惟敬的墓誌可知,於善詢很有可能在於惟敬出仕前就已經英年早逝了。

因此儘管不知道樂陵縣主一生享年幾何,但是她最好的年華幾乎都幽閉在深宮之中,30歲左右纔得到冊封,不僅嫁給於善詢作爲續絃,更是婚後沒幾年就早早守了寡,還因爲出嫁了就無法與生母楊舍娘時常相見,以至於“長乖膝下之歡”。

這樣坎坷的人生,除非樂陵縣主的心態足夠樂觀,否則長壽對於她而言只是一種漫長的煎熬。

歸德縣主,李建成第五女,生母爲隱太子妃鄭觀音。鄭太子妃在唐高宗年間逝世於長安太極宮長樂門內,後於歸德縣主的宅邸出殯。至於歸德縣主的生年、何時冊封縣主以及出嫁何人,則暫且不得而知。

由目前已出土的墓誌可知,隱太子李建成至少有五個女兒,封號明確可考的有聞喜縣主、樂陵縣主、歸德縣主三位。再看巢刺王李元吉之女,根據墓誌銘等記載,李元吉至少有七個女兒,封號明確可考的有和靜縣主、壽春縣主、文安縣主、新野縣主及歸仁縣主五位。

和靜縣主,李元吉的女兒,生年不詳,但從嫡母巢王妃楊氏只撫養了武德八年纔出生的歸仁縣主而未撫養和靜一事來看,和靜顯然不是李元吉最小的女兒。

根據其夫薛元超的墓誌銘記載,和靜於貞觀十五年嫁入薛氏時至少十八歲了。

再看薛元超,其父薛收雖爲秦王府的十八學士之一,不過僅因武德年間從平劉黑闥之功而被唐高祖李淵封爲汾陰縣男,薛收逝世後,唐太宗雖曾遺憾沒有早點留下他的畫像,卻也並沒有因此追贈其爵位,更沒有將他列入凌煙閣功臣。

根據史書記載,唐太宗登基後曾對房玄齡說過:“若是薛收還在,一定會讓他當中書令。”有人因此推斷唐太宗非常看重薛收,認爲只要薛收還活着唐太宗就一定會讓他當中書令。然而唐太宗也曾對霍王李元軌說過:“你武藝過人,要是當年平定天下時能有你相助就好了。”可事實則是貞觀末年唐太宗徵遼,卻並沒有讓李元軌與自己一起領兵,由此可知皇帝的感慨有時也只是感慨而已,並不能當做鐵板釘釘的證據。

薛元超六歲時繼承了父親的汾陰縣男(縣男,唐朝九等爵位中最末等者),唐高宗曾將其提拔爲宰相,看似得到了重用,但是高宗朝共起用宰相四十七位,薛元超既非其中才能最出類拔萃者,又非最受優待者。

何況薛氏一族以文采見長,論起執政能力卻遜色許多,遠不及同樣是唐高宗提拔上來的郝處俊、劉仁軌等人。是以薛元超終高宗一朝也只被晉爲縣侯(比縣男高兩級),隨後又因爲涉嫌參與上官儀廢后一事被流放,他的姑母已經出家爲尼的薛婕妤也因此被削去河東郡夫人的誥命,送回唐高祖的別廟靜安宮中幽禁起來。直到上元元年大赦,薛元超這才遇赦得還。

而因爲站錯隊吸取了教訓的薛元超,在永淳元年受詔輔佐留京監國的皇太子李顯後,便在《諫皇太子箋》中要求太子“一則遵天后誡書,不敢失墜;二則挹古人遺範,有所發揮。”滿篇可見的是對武后的尊禮備至。是以雖然《新唐書》稱薛元超曾因“帝疾劇,政出武后。因陽喑,乞骸骨”,但薛元超如果真的對武后不滿,要辭職的話理應早就提出,又何必如此費盡心機討好武后,更何必等到多年後自己病重時才提出致仕一事?

那麼武后對薛元超的迎合之舉投桃報李了嗎?從史書和墓誌的記載來看,並沒有。唐高宗駕崩後,武后也只是因爲薛元超抱病趕到洛陽奔喪,且表現得“如喪考妣”,這纔將他重新封爲汾陰縣男,恢復了薛元超最初,也是唐朝最末等的縣男爵位,並無晉爵或賜實封之舉。待唐中宗神龍年間復辟後,對薛元超的追封也是隻字未提。對比褚遂良、韓瑗等人均得以追封回生前所受封的最高爵位,顯然黯然失色不少。

不過想想也很正常,當初薛元超之所以被流放,正是因爲與上官儀交通。有了參與廢后一事做前科,唐高宗沒有恢復他的爵位,武后也沒有晉封他的爵位,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

而薛元超對這種不受重用的現狀並不滿足,以“恙久”爲由提出致仕,墓誌上又稱其妻和靜縣主亦同時上表,武后這才應允。此處乍一看,和靜似乎也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實則不然。

和靜之所以能夠出聲完全是託了武后的福,如果和靜真如墓誌所吹捧的那樣,在朝中有着相當的話語權,那麼當初唐高宗將薛元超流放的時候爲何不見她上表呢?爲什麼唯獨等到唐高宗死後武后上臺執政了,這才能看見和靜的身影?所以和靜的舉動不過是爲了迎合武后而故意爲之。

又據《隋唐嘉話》記載,薛元超曾感慨過:“吾不才,富貴過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進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國史。”公然將“不得娶五姓女”的遺憾掛在嘴邊。

但實際上薛元超未必是真的想娶五姓女,不過是心中有所不平罷了。畢竟同爲河東薛氏,同出薛瑚一脈,薛瓘與薛紹父子二人均娶了皇帝的嫡出公主(薛瓘尚城陽公主,其子薛紹尚太平公主),而薛元超最終只娶了一個生父死因極不名譽的庶出縣主,相比之下心中自然難以平衡,所以纔會有了“不得娶五姓女”這樣的牢騷之言。

壽春縣主,李元吉的女兒,生年不詳。

雖然史料並未明確提及壽春出嫁的時間,不過從其丈夫楊豫之的生平來看,壽春出嫁至少在貞觀十二年之後。因爲楊師道武德五年才尚長廣公主爲妻,其子楊豫之最早武德六年才能出生,貞觀九年時楊豫之最多不過十二歲,緊接其後便是唐高祖、長孫皇后大喪,貞觀十一年以後才能論及婚嫁,再加上縣主出嫁雖沒有公主出降那麼繁瑣,但也要準備一段時間,所以貞觀十二年以後,壽春纔有可能嫁給楊豫之。

而可憐的壽春之所以能在史書中留下一筆記載,也是因爲她的丈夫在給母親守喪期間,做出了和姨母通姦這樣聳人聽聞的醜事。

楊豫之雖然出身弘農楊氏,品行卻極爲卑劣,在父親楊師道死後表現得十分不孝。唐太宗知道後便對大臣們說:“楊豫之這種喪虧禮節的人實在難以饒恕,你們都有孩子,像楊豫之這樣的無賴就別養了。”並剝奪了楊豫之的財產繼承權,將楊家的各種固定資產與奴婢僕人分別賞給了楊豫之的長姐與同母兄趙斌等人。

誰知楊豫之依舊我行我素,死不悔改,不過一年的時間,又在給生母長廣公主守孝期間與自己的姨母永嘉公主通姦,最後被永嘉公主的駙馬竇奉節“捶擊無數,因割去耳鼻然後死”。壽春還因此婚後沒多久就守了寡,至於這個孤苦伶仃的女子後來究竟如何了,卻是再無人問津。

文安縣主,李元吉的女兒,生於武德六年,貞觀十五年出嫁時已經二十歲了。

文安於貞觀十五年正月五日受封,“乃以其月十四日降姻”,受封后僅十天就匆匆出嫁,完全看不出身爲縣主出嫁時應有的慎重與禮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文安出嫁後的次日,即正月十五日,文成公主便歸吐蕃了。也許正是爲了避免和親的可能,貞觀十五年的時候李唐宗室諸位大齡的公主、縣主們紛紛冊封的冊封,嫁人的嫁人。比如已經十八歲的臨川公主就是在文成和親後的第四天受封爲公主的;比如同樣十八歲左右的和靜縣主正是在這一年出嫁的;再比如二十一歲的淮南長公主也是這一年才嫁出去。所以文安縣主冊封后不到十天的時間就倉促出嫁,也極有可能與之有關。

而這段來之不易的婚姻對於文安來說並沒多少幸福的滋味可言。因爲根據相關墓誌記載,段儼的原配獨孤人於貞觀十二年正月逝世,所以文安縣主嫁給段儼只是個續絃,婚後文安不曾生下一兒半女,年僅二十六歲就撒手人寰。

新野縣主,名李令,字淑絢,生於武德七年,李元吉第六女。

李淑絢的生母可能早亡,而嫡母巢王妃則與別的小妾共同撫養了更爲年幼的歸仁縣主,唐太宗曾命人前去照顧年僅兩歲無依無靠的李淑絢,對於生平乏善可陳的李淑絢而言,墓誌上因此特別將之貼金成是皇帝“恩加鞠養”,有人還藉機故意曲解成是唐太宗親自撫養了李淑絢。

事實上查遍字典或史料,“鞠養”二字從來都只有撫養的含義而沒有親自撫養的意思,只有加上“親”或“手”這些字時,才表示親自撫養。比如“晉王及晉陽公主,幼而偏孤,上親加鞠養”,又比如“念臣七歲偏孤,蒙陛下手加鞠養”等等。

而能得到一位皇帝的親自撫養則是一種無上的榮耀,史書上必然會留下記載,所以連一貫浮誇成風的墓誌都不敢吹捧成是“親加鞠養”,而只含糊成“恩加鞠養”,可見只有唐太宗下令讓人撫養李淑絢之意,根本沒有親自撫養的意思。

貞觀十一年李淑絢被封爲縣主,次年嫁給金陵縣男裴思莊之子裴重暉,雖然縣男只是唐朝九等爵位中最差的一等,但有爵位總聊勝於無,裴重暉作爲嫡子也算是有個爵位可以繼承了,只可惜李淑絢並沒能活到看見丈夫繼承爵位的那一天。

同時也因爲李淑絢生不出兒子,裴重暉肆意納妾,而得到寵愛的小妾侍兒們則“盡加嚴飾,綺羅豔目,粉黛交暉”,各種穿着打扮甚至“有同匹婦”,和主母李淑絢毫無二致。李淑絢雖然貴爲縣主,但面對有丈夫撐腰的囂張跋扈的寵妾侍兒們,也只能表現出毫無嫉妒的樣子。

歸仁縣主,生於武德八年。根據墓誌記載,歸仁同時奉養了嫡母巢王妃楊氏和生母某姬,“奉盥餌於前廂,侍溫清於側寢,二尊齊養”,由此可知楊妃曾和丈夫的小妾共同撫養這個庶女。

綜合墓誌和史書上的記載可知,李建成與李元吉被誅後,東宮由太子李世民入住,李元吉的齊王府則被賞給了功臣尉遲敬德,李建成與李元吉的妻子女兒可以說是無處可去,再加上這些女眷身份敏感,便只能一直幽閉在宮裏,實質上就是軟禁。

這樣被軟禁在宮裏的生活自然不好過,所以歸仁的墓誌上隱晦地寫道:“誠周於造次之間”“行滿於危疑之地”。想想李元吉的正妻與小妾以及庶女竟然只能擠在同一間宮殿裏,而隱太子妃鄭氏所居住的長樂門內歸仁門東就是宮城的最南面,出門便是士兵的重重守衛,再加上歸仁直到十九歲才被冊封爲縣主,這一切正說明了這些被幽閉宮中的女眷生存環境之艱難。

歸仁於貞觀十八年被冊封爲縣主時已經十九歲了,隨後被嫁給長道縣公姜行基的次子。根據墓誌上的“姜府君悼存亡之不在”一句可知,姜府君在歸仁死後仍然活着,至於這位姜府君官銜幾品,墓誌中隻字未提,也由此可知姜府君的官職並沒有什麼過人之處,不然以唐人撰寫墓誌的風格必會大肆炫耀吹捧一番。而身爲次子,其父姜行基的縣公爵位姜府君也沒有資格繼承。

同時由姜行基的女兒姜氏墓誌可知,姜府君與歸仁的年紀差距較大。考慮到歸仁出嫁時已經是二十歲了,以姜府君年近四十的歲數自然不可能是初婚,所以歸仁顯然是以填房的身份嫁給姜府君的。

總的來說,李建成與李元吉的幾個女兒被封爲縣主後,所嫁之人雖有門第高低或有無爵位之分,但至少均爲貴族——這也是李唐王室唯一能爲這些縣主們做的了。但縣主這一身份從來不是幸福婚姻的可靠保障,所以婚後夫妻感情如何,全看個人造化。而比起李建成之女聞喜縣主,李元吉幾個女兒的婚姻可謂是各有各的不幸

薛元超固然娶了和靜縣主爲妻,卻仍舊將“不得娶五姓女”的不滿掛在嘴邊,這要令和靜縣主有多難堪?壽春縣主更是所嫁非人,丈夫楊豫之的品行卑劣世人皆知,以至於被唐太宗剝奪了財產繼承權,最後竟然做出了在母喪期間與姨母通姦這等駭人聽聞的醜事,壽春還因此早早就孤苦伶仃地守了寡。文安縣主二十歲大齡才匆忙出嫁,且是嫁作填房繼室又早逝。新野縣主雖嫁得最早,卻因爲無子,只能眼睜睜地看着丈夫納妾甚至任由小妾跋扈。歸仁縣主年近二十纔得到冊封,不僅只能充作續絃,而且丈夫官位不顯且無任何爵位可繼承。

惟獨李建成之女聞喜縣主與自己的丈夫劉應道琴瑟和鳴舉案齊眉,逝世後更得到了丈夫的一片深情追憶。縱然是貴爲宗室縣主,然而在歷盡身世酸苦之後,得夫如此,夫復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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