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传》‖曾国藩的为官之道:内圣外王,与光同尘

01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接家人过来同住。

按照当时官场的惯例,庐州知府给曾国藩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品,从家具到被褥,一应俱全。

曾国藩从中选出七张草席留下,其余东西一概退还回去,还写信给唐知府,说自己非常感谢对方送来许多好东西。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自己不敢当。不过自己还是愿意承对方这个人情的,所以,留下了七张草席。

02

遵照当时的官场惯例,曾国藩将家人,欧阳夫人、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和女婿都接到到官衙一起生活。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个女仆。一个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个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整个总督府的日常生活打理,都是欧阳夫人和两个女儿亲力亲为,自力更生。甚至连她们每日梳妆也不曾假手于人。

曾国藩还为家中的女眷制定了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纱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做鞋子。一天到晚,几乎不得空闲。

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在烛光下阅读公文,全家老少女眷都在麻油灯下或纳鞋,或纺纱绩麻。

03

曾国藩在自己个人生活方面非常讲究清正廉洁。

不过,在官场上他没有选择独树一帜,反而是选择了从善如流。

比如在官场应酬上,他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基础上,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

还有官场上的潜规则,曾国藩也是都是照老规矩办。比如说当时给京官的冰敬、炭敬,每年至少三千两;还有一项是程仪,是给出差路过本地的中央官员送路费,曾国藩曾给朝廷派到南方乡试的两名主考每人送了三千两银子;还有一项是别敬,是地方官入京办完事离京时送给京官的分手礼,曾国藩也曾在入京面圣后离京时,给江苏、安徽、江西籍以及湖南、湖北籍的京官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银子。

04

和清朝官场的绝大部分人一样,曾国藩的收入也分两种。

一种是合法收入,工资加上养廉银加起来一万八千两,曾国藩将其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的家庭开支所用。

还有一种就是官场上的“陋规孝敬“所得,包括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曾国藩将其存放在财政司,主要供官场应酬打点用。

实际上,曾国藩在财务管理上,一直贯彻着公私分明的原则。

曾国藩的为官之道,骨子里清廉刻苦,表面上和光同尘。他肯定不是贪官,但也不同于中国古代清官代表海瑞那样一清到底。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海瑞一清如水,反衬出官场中其他人的不洁。这使的海瑞一生被官场排挤打击,无法调动任何力量,也无法办成一些真正有益国计民生的大事。

曾国藩的志向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所以他做事更注重效果,有意选择海瑞一尘不染之实,但竭力避免一清如水之名,内圣外王,与光同尘。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成就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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