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一老闆給員工們投保了團體意外險(老闆有風險意識,給老闆點贊)。一名員工早退,沒有請假,路上不慎出現意外。保險公司理賠給員工一萬多。
分析:一、員工違反勞動紀律;二、員工意外受傷,不能工作,給老闆造成損失;三、員工得到補償,而投保的老闆卻要承受員工受傷期間不能工作帶來的損失。
所以作爲一個老闆,在轉嫁風險的時候,要選對險種。同一個案例,如果是投保的僱主責任險,結果會是什麼樣?
保險公司同樣會理賠。但僱主責任險會將理賠金直接賠給投保人——老闆,理賠金不但包含意外產生的醫療費,同時還包括誤工費。員工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由老闆直接報銷,同時員工受傷期間不能工作給老闆造成的經濟損失也能得到補償。同時還能避免個別員工在拿到保險公司賠款後,還要向老闆再索要賠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