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沒什麼文化,只是一個平平無奇的中年農村婦女,但是在我接觸到的人裏面,我媽媽是幸福感最高的人。她擁有的並不多,但是內心卻充滿了能量和希望。
她身上一些樸素的道理,我至今仍然覺得很有道理。
第一,熱愛工作。媽媽不管做什麼工作,她都很開心,因爲她覺得做一天的工作,就能有錢,比沒有工作好太多了。所以不管是什麼樣的工作,她都很開心。
第二,建立好的口碑。很多跟媽媽工作的人,或者是僱傭她的人,都很願意再次跟她合作。因爲她工作的時候,不會偷懶,不管什麼樣的工作,她都會盡全力去做。
這個是她關於工作給我的啓發,雖然媽媽並沒有成爲一個事業女強人,但是她一直以來的自立自樂的精神,卻一直感染我。以至於後來,不管我做什麼工作,我都會很認真很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