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與代價隨筆

我們不可能在瞭解所有情況,在最充分的準備下做選擇,那樣就不是選擇,而是作弊。

凡事選擇必有代價,經濟學家薛兆豐老師說,成本是選項和選項的比較,而不是你的負面感受和正面感受的比較。成本不是負面感受,而是放棄了的選項的最大代價。

我們無法窮盡所有的可能性再來判斷,只能夠在自我目前而言最優路線的不完備條件下做出選擇,比如實操層面的37%最優法則。

37%法則是指,在統計學中,對樣本數量固定(每個樣本只出現一次)的情況下,面對選擇其中最優的那個樣本這個問題時,如何保證選擇的樣本儘可能最優的一種策略。就是把樣本總量的前37%的樣本做爲參考,其中的最優的那個作爲對照點,如果在剩下63%的樣本中,出現比對照點好的樣本,就果斷選擇它。

這種策略本質上是對於放棄的的最大代價進行了樣本抽樣調查最大可能地降低了被放棄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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