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孔乙己》:在”取笑“中看到绝望

重读《孔乙己》,只觉得这样精炼的小说实在是优秀至极。简单的开场,简单的对话,简单的时空,还有简单到几乎没有的情节。可是鲁迅先生就是能够写得让你为之叹服,为之深思。

既然标题命名为主人公的名字,那么小说阅读的重点当然就是孔乙己本身这个人物。孔乙己的出场是在叙述者“我”的口中出现,他说: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这不禁让读者为之感到好奇。为什么孔乙己的到来能够带来笑声呢?

接下来”我“先给我们介绍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结合前文对短衣长衫的顾客的描述看来,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贫穷书生。他的胡子已然花白,说明年岁不小。他的名字可就真的随意了,因为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而”孔乙己“只不过是人们随便从描红纸上的一句话中顺口摘下给他取的绰号罢了。这就足以塑造出孔乙己的形象,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贫贱书生。他还穿着破烂不堪的代表着身份的长衫又表明他内心对尊严的执着却又可笑的维护。没有拥有姓名的孔乙己何尝不是代表着那些科举制度下的读书人命运,他们迂腐、守旧、清高又有点可笑,但即使如此,孔乙己依然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可是现实没有给一丝的同情,他接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取笑。

可以说,整篇小说主要就是写了孔乙己的四次取笑的小场景。

第一次是孔乙己了出场,来酒店喝酒的场景。人们当面取笑他偷书,取笑他被打。

第二次是人们取笑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上。

第三次是小孩们取笑他不能给太多茴香豆的困窘。

第四次是人们取笑他偷东西被打断了腿。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取笑,而这取笑的对象并不分明,似乎酒店里每一个人都在取笑,喝酒的顾客,小孩,掌柜。为什么这么安排?这其实再一次暗示了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的贫贱,他的微不足道让所有人都可以取笑他。这不禁也引起我们的同情。但是小说里所有的人都没有给予同情,只是冷漠的嘲笑着,以取笑对方为乐。最后一次取笑,孔乙己不像以前那样分辨了,而是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这大概是孔乙己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反抗,但是有什么用呢?人们并不认为在乎自己的取笑有多伤人,只是一味地给自己找乐子,”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看着孔乙己陷入困窘下,人们又开心笑过,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忽略掉他那恳求的眼色。

这就给读者造成一个心理上鲜明的落差感。明明孔乙己已经很困窘了,他并没有多大的罪过,相反他有着不错的品行和善意,比如他欠钱一定会还,比如他会给小孩吃茴香豆。可是,人们似乎没有丝毫同情之心,除了取笑还是取笑,以取笑为乐。尽管了解他困窘的处境却从没有产生过怜悯之心,甚至更可悲的是,他们的取笑并不是真的纯粹是对孔乙己轻蔑,更多的倒是为了寻开心,比如他们每次一定故意要说话引得孔乙己分辨然后又哈哈大笑。这就可以看出,人们的麻木和冷漠,这比没有同情心又更深一层次了。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厉害之处,不是仅仅批判人们的无同情心,其实更深层次的是人们的麻木不仁和冷漠。

而这样的麻木不仁和冷漠,何以能对兵荒马乱下中国被他国虎视眈眈的事实激荡起一点愤慨之心,何以会奋起而怀有一颗仁爱救国之心呢?太难了,难到令人绝望。

所以我们可以想象,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痛切而绝望的心情去描述这样一个麻木不仁和冷漠的国民性。可是他依然在写,而且写得如此深刻。他是一个猛士,一个绝望的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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