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創作小說

說寫作,其實是一件深遠的事情。會寫還得多讀,除了眼觀盡在腕底,筆記是萬萬少不了的。

讀一篇名家小說,給我第一印象就是記住一個或多個人物與場景。可以這麼講,記憶猶新,身同感受。這也是作者寫作的目的,找到認同感的歸宿。

小說的題綱就像戀愛一樣,在情感方面產生共鳴與關聯,即身份認同。它不僅是描寫和敘述,纔夠精彩。生活中美好的,在小說裏是最糟糕的;生活中汲汲可危的,在小說裏是風光無限美。最壞纔是小說的靈魂,虛擬是小說的本質,紀實小說是野史的初衷,你可天馬行空“亂寫一通”,只須找到一個成功或失敗的結果就行,酌理凝慮到搦翰成篇。

小說在實現認同共鳴感,記住三個要素:衝突,行動,結局,就行成了一個故事,扣人心絃,才讓讀者側身其間。也就是說,不斷製造矛盾不斷解決矛盾,循循漸進,深入淺出。

突出強調衝突=渴望+障礙

小說的血肉是外型輪廓塑造,外加情感及其展示技法。你可用自己完整情感和富有戲劇性生活經驗,推己及人,別人怎麼樣做,你自己就會怎樣舉手投足,即興之中,探尋自我。

說到這裏,雖然粗糙籠統,我沒去細膩去講讀,對於初學者會有星火燎原之勢,你可借鑑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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