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姐說說話


早上六點五十送姐去嵩基北門,等熟人的車捎她一程。她要趕八點到陽店教會,參加一個換屆選舉,淘裁老的,換上年輕的。

說是送,其實就是一起走不到二十分鐘的路。

姐的婆婆癱瘓了兩年多,上週六滿了一期(七天),姐也就除了重孝,得以走動。她首先是來看看老媽,並終於能晚上隔一宿再返回,陪媽嘮嘮嗑,說得無非是關乎村中人物的過往和得失。

我和姐的交流時間,集中在路上。

姐給我說了本家的一個叔,我記憶中已經六十歲了吧?他右耳靠顱處增生,把耳朵推出好遠,孤零零懸着,像是身外之物。他和姐負責村內的靈脩講課。他上過高中,姐只是小學畢業。在面對大多數文化程度不高,甚至有些不識字的教衆時,他堅持要講《羅馬書》,姐說那是基督經書中關於律法的內容,太難了!教會明確表示不要講那些會衆難懂的東西。姐和衆人都阻止不了他的決心,我想這或許是他的需求。他還給衆人布了一道坎,說善意的謊言也是謊言,說了應該被判作有罪。

我知道他給姐出得是一個道德悖論題。

怎麼給姐說呢?我借用了儒家的“爲長者諱”和“嫂溺叔援”,當然用的是大白話,來說明無論我們信仰什麼,當善和真碰撞時,我們都會面臨選擇,信仰恰恰給了我們選擇的勇氣和智慧。不知道姐能接受多少,能勸得住那個叔嗎?

我最後給姐交待,不管她信仰到什麼程度,都要記得,一是愛國,二是不要干涉教友的私事。

今晚無事,又想了想,村內的人們挑着生活的重擔,又多是行走在命運的沙礫地上,他們的慰藉,或許就在淺白的幾句話,一首歌中,何必要爭辯呢?何必要辯那些令奧古斯丁都頭疼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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