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作家是如何成長的?且看《寫作這回事:創作生涯回憶錄》

每天分享一本書。

今天我給大家分享的書:《寫作這回事:創作生涯回憶錄》。

作者斯蒂芬·金,迄今已著有40多部長篇小說和200多篇短篇小說,均爲全球暢銷書,有超過百部影視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說,其中最著名的當屬《肖申克的救贖》。

這本書介紹了:他是如何成長爲一名暢銷作家的,他是怎麼寫的,他是怎麼讀的,他是怎麼修改的,他是怎麼看待生活的。

這次分享,重點是如何從斯蒂芬·金的這本書裏學習寫作。

01   寫作是什麼?

寫作是什麼?當然是心靈感應。停下來想想,這挺有趣的。

爲了什麼寫作都可以,但不要輕易開始。讓我再說一遍:絕不要輕易開始在一張白紙上寫作。

這裏既不是道德奧運會現場,也不是教堂。但它是寫作,要命的寫作,不是洗車或畫眼線。如果你能夠嚴肅對待,我們可以正經地談。你如果做不到或者不願意,那麼現在還是放下這本書。去做的別的好。

作家對角色的最初認識可能和讀者一樣是錯誤的。我緊接着又認識到,僅僅因爲創作困難,不論是感情上的原因,還是因爲想象力缺乏,就中途放棄一部作品,這樣的做法不可取。人有時候就得硬着頭皮上,哪怕力不從心,彷彿坐着鏟屎,使不上勁。因爲你幹出來的活兒會可能還不錯。

生活並非藝術創作的支撐,反之纔對。

寫作不是爲了賺錢、出名、找人約會、做愛或交朋友。寫作最終是爲了讓讀你書的人生活更豐富,也讓你的生活更豐富,是爲了站起來,好起來,走出來。快樂起來,好嗎?快樂起來。

你可以寫,你該去寫,而且你如果足夠勇敢,已經開始寫了,就要堅持下去。寫作,跟其他藝術創作一樣,是神奇的生命之水。這水免費,所以暢飲吧。

乾杯,再滿上。

02  一輩子做一件事——寫作

創作總是從模仿開始。我會把《戰士凱西》一字不落地抄在藍馬牌便箋本上,偶爾會在認爲合適的地方加點自己的描寫。

最後我把我這些連抄帶編的東西中的一篇給我媽看,她太喜歡了——我仍然記得她那帶幾分迷茫的笑容,彷彿難以相信自己的孩子竟然如此聰穎過人——簡直是他媽的天才。

“你自己寫一個,斯蒂芬,”她說,“《戰士凱西》之流的漫畫書都是垃圾,凱西總是把什麼人的大牙敲掉。我打賭你會寫得更好。自己寫一個吧。”

四個故事。兩毛五一個。這是我做這一行賺到的第一個一塊錢。

我頗花了些時間參考自己那本破舊的《作家文摘》,研究市場,之後把《歡樂禮券》寄給《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推理故事集刊》。三個星期後,稿子被退回來,附帶一張退稿條,紙條上印有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特徵鮮明的紅色側面像,還印有祝我的故事好運,底部有人手寫的一句話,但這句話後面沒有署名。那是我連續八年向這份雜誌投稿以來得到的唯一答覆。附言寫的是:“勿將手稿裝訂,正確投稿方式是散頁加曲別針。”這建議冷冰冰,我想,但挺有用。自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裝訂過一份手稿。

我到十四歲的時候(我不管需要不需要,每週刮兩次臉),牆上的釘子已經承受不了更多退稿信的重量。我換了個大釘子,繼續寫。我到十六歲的時候,已經開始收到手寫的退稿信,內容比“勿裝訂,用曲別針”之類的建議更令人鼓舞。第一個有希望的條子來自阿爾吉斯·巴德瑞斯,他當時是《奇幻與科幻》的編輯。他讀了我寫的一個題爲《老虎之夜》的故事之後,寫道:故事不錯。不適合我們,但確實不錯。你有天分。繼續來稿。

短短四句話,鋼筆寫的,字跡非常潦草,字尾還拖着大團墨漬。但這四句話照亮了我十六歲那年陰霾的冬天。

給《戴維小報》寫連載故事挺好玩,不過我覺得其他那些採編工作很沒勁。儘管如此,我幹過報紙這類消息還是傳了出去。我在里斯本高中上二年級時,成了我們校報《鼓》的編輯。

我在里斯本高中剩下的兩年裏,把該上的英語課都上了,在大學裏又修了不少的寫作、小說和詩歌課程,但約翰.古德教給我的東西比所有這些課程給我的東西都要多,而且不出十分鐘就教完了。

我在翰普頓教書的那些年裏(暑假還去新富蘭克林洗衣房洗牀單),我太太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她如果曾經透露出這樣的意思:我在旁德街上出租屋的門廊上,在荷爾門的克拉特路出租拖車屋的洗衣間裏花那麼多時間寫作是浪費工夫,我想我的心肯定早就失去了大半。可塔碧莎從來沒有說過一句懷疑的話。她的支持始終不改,這是我生活中難得能夠坦然接受的一件好禮。我每次看到有人將處女作獻給妻子(或丈夫),總會面露微笑,想:有人瞭解這種感受。寫作是一種孤單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對你至關重要。他們不需要發表演講。通常只要信任你就夠了。

一九八五年,我在酗酒之餘又有了藥癮,但我和許多依賴藥物和酒精的人一樣,能勉強維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我最低迷的時候,既不想再飲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被生活驅逐在外。我在迴路程的起點,只想相信人們對我說的:假以時日,情況會好起來。而我從未停止寫作。我那時候寫下的東西,有些平淡,只是試驗性的,但是我至少在寫。我把那些令我不愉快的、毫無光彩的草稿埋到書桌抽屜的最底層,又開始寫一部新作品。漸漸地,我又找回工作節奏,之後又找回寫作的樂趣。我滿懷感激地回到家人身邊,如釋負重地重新開始工作。

我第一次寫了一小時四十分鐘,那絕對是我自從被史密斯的貨車撞倒以來坐得最久的一次。我準備結束寫作時,已是汗如雨下,即使是在輪椅裏,也快坐不住了。髖部的疼痛幾近錐心刺骨。開頭的五百字非常駭人——彷彿我這輩子什麼都沒寫過。所有那些老伎倆似乎都已離我而去。我像個老態龍鍾的人,小心翼翼、曲曲折折地踩着一塊又一塊溼滑石頭過河,從一個單詞摸到下一個。在頭一個下午,根本沒什麼靈感可言,只有一種頑強的決心,還有就是,我希望自己如果堅持下去,情況會變好。

03  不寫作就是工作

我會盡量長話短說,因爲你的時間寶貴,我也一樣,並且你我都能理解,我們花費時間來談論寫作,始終不如花時間實際去寫。我會盡量以鼓勵爲主,一方面我天性如此,另一方面也是因爲我熱愛這份工作,也希望你能愛上它。但是如果你不準備拼命幹,玩兒命寫,你就根本沒打算試着寫出點好東西——你還是安心做個稱職的寫手吧,並且心懷感激,因爲再不濟還有這點本事夠用。

你如果樂在其中並且有這方面的天賦,那麼我倡導的這種刻苦閱讀和寫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時,天天如此——就不會顯得太艱苦;你很可能已經在這麼做了。

我本人的時間表大體很清晰。上午寫新作品——進行中的作品。下午小睡一會兒,處理信件。晚間閱讀,陪伴家人,看電視轉播的紅襪隊比賽。如果有非校不可的稿子,就校稿。大體來說,我主要在上午寫作。

我一旦開始寫東西,就每天都寫,管他工作狂馬屁精什麼的,在聖誕節、國慶節以及我的生日也寫。

對我來說,不寫作纔是真正的工作。

消除一切會讓你分心的可能性是明智之舉。你堅持寫下去,會本能而自然而然地把這些會讓人分心的因素屏蔽掉。但在開始階段,你最好還是在動手寫作之前就儘量把這些處理好。

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證讓繆斯知道,每天九點到中午,或者七點到三點,你都在。

04 多讀,多寫——別無捷徑

“多讀多寫”是第一戒律。

如果你想成爲作家,有兩件事必須首先得做到:多讀,多寫。據我所知別無捷徑,繞不開這兩樣。

我看書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書,其中多半都是小說。我讀書並非爲了學習寫作;我讀書是因爲我就喜歡。癱倒在我的藍椅子上讀書,這是我晚間的消遣。同樣,我讀小說並非爲了研究小說的藝術,而純粹是因爲我喜歡故事。但不知不覺中我還是在學習。你拿起來讀的每一本書都有教益,通常寫得不好的書比好書教益還要多。

通過閱讀爛文章,人最是能清楚學會不該怎麼寫——只消一本《星際礦工》這樣的小說(或者《玩偶山谷》、《閣樓之花》、《廓橋遺夢》,試舉一二而已),就比得過上好的寫作學校一學期的課程,還得連上那些名人講座都算在內。

而好的作品能教給學習寫作的人以風格、優雅敘事、情節發展、豐滿可信的人物創作,還有實事求是的態度。

我們閱讀、體會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絕對的爛書,這樣的經驗會幫助我們,當這些東西悄然出現在自己作品中的時候我們能有所識別,免得寫成那樣。同樣,我們閱讀也是爲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偉大的作品做個比對,對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裏有個數。我們閱讀還爲了體驗不同的寫作風格。

你必須得廣泛閱讀涉獵,同時不斷精煉並且重新定義自己的作品。我很難相信那些很少閱讀的人(有的根本一點書都不讀)竟然也打算寫作,並且期望別人喜歡他們的著作,但我知道確有這種人。如果每次有人告訴我說他/她想當作家,卻“沒時間讀書”,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錢的話,攢到今天我收的錢足夠喫一頓很不錯的牛排大餐了。就這個話題可否容我直言不諱?如果你沒時間讀書,那你就沒時間(也沒工具)寫作。道理就這麼簡單。

閱讀在一個作家的生活裏就是他的創作核心。

我走到哪裏都帶着本書,我發現有的是機會讓我抽空讀上幾頁。這技巧就是要教會自己讀書既可一氣呵成,也可以淺斟小酌。候診室、候機廳簡直是現成的讀書室,但同樣,劇場的大堂、漫長無聊的等候隊伍也都適合閱讀,還有大家共同的最愛,廁上,更是閱讀的好地方。託了有聲讀物這種革命性發明的福,現在你甚至可以一邊開車一邊讀書。在我每年讀的書裏,大概有六到十二本是聽的磁帶。

就餐時閱讀在文明社會被認爲是失禮之舉,但倘若你期望成爲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魯失禮這些該是你最不需計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最不需要計較的頭一件事,正是這文明社會和它對你的期許。如果你有心真誠坦白地寫作,橫豎你作爲文明社會一員的日子也快到頭了。

還有哪些地方可供你閱讀?健身房的跑步機上可以,或者是其他運動器械上也行。我儘量每天在這上頭花一個鐘頭,我覺得,若沒有一本好小說相伴,這過程非把我搞瘋了不可。

如果你樂在其中並且有這方面的天賦,那麼我倡導的這種刻苦閱讀和寫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時,天天如此——就不會顯得太艱苦;事實上很可能你已經在這麼做了。但是,如果你覺得需要某種許可纔可以這麼暢快地讀書寫作,我在此衷心賦予你這種權力,放手去做就好。

閱讀真正的意義在於,它能夠讓寫作變得容易上手;當你來到作家國度的時候,應該準備好各種證書文件。持續的閱讀會將你帶入這樣一種狀態(換句話說,就是做好精神準備),你可以很迫切很放鬆地寫作。同樣閱讀也能持續告訴:前人都做過些什麼,還有什麼沒做,哪些是陳腔濫調,什麼才令人耳目一新,怎麼寫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氣沉沉。

你讀得越多,下筆或者往鍵盤上敲的時候才越不會顯得像個傻瓜。

05  如何寫得更好?

每個有心從事寫作的人都該讀讀《風格的要素》。其中一章題爲《寫作原則》,裏面的第十七條是“略掉不必要的詞句”。

我提出兩個簡單主題。第一,要寫出好作品就必須掌握基礎(詞彙、語法、風格的要素),還要往你工具箱的第三層裝滿稱手的工具。第二,壞寫手怎麼也不可能改造成稱職的作家,同樣,好作家再怎麼努力也成不了偉大的大師,但是經過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時的幫助,有了這些,一個勉強稱職的作家就能進步成爲一個好作家。

把詞彙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層,不用特地去改進它。

準確描述很重要。

選詞時考慮禮貌、適宜沒什麼不妥。

副詞不是你的朋友。

界定對話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說”。

我們思考完這些關於形式和風格的基本要素之前,還應該想一想段落結構。

注意段落是如何自然流動的:故事的轉折和節奏決定段落的起承轉合。

你要想寫得好,就必須會使用段落。這就意味着你得反覆練習,必須掌握寫作的節奏。

在我看來,每本書——至少每本值得讀讀的書——都得言之有物。

而在我比較深層的思維層面,我正在問自己幾個大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是:這故事連貫嗎?如果是,那麼我要怎樣才能將這種連貫變得歌曲般順暢?故事中有反覆出現的內容嗎?能不能把這些內容交織在一起,作爲主題?換句話說,我問自己,斯蒂芬,你寫了些什麼?我怎樣才能讓那些深層的意義更清晰?我最想要的是共鳴,希望忠實的讀者合上書本,將書放回書架上之後,這共鳴仍然留在他/她的腦海(以及心中),迴旋片刻。

總結:

這本書不僅僅是教我們怎麼寫作,更有方法,有態度,有信念。

其實,我印象更深的是作者堅持寫作的堅毅精神。

斯蒂芬寫作一輩子而成就斐然,巴菲特投資一輩子成就鉅富。

而我自己呢?

想的更多是後半輩子要做什麼?並一直堅持做下去呢?

好好思量,並做下去。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裏,希望能給你啓發,每天進步一點點。

注:以上大多是書上的內容,而自己只是增加片言隻字。

參考書目:《寫作這回事:創作生涯回憶錄》。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