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慫,不是因爲我不愛,而是愛不起......

今天自己一個在家,喫完飯也是一個人,拌個涼菜,炒了個花生米,再來一罐啤酒。

最近話很少,起初的心亂,心煩,逐漸的變成了心靜。尤其在做飯的時候,更是感覺如此。一個人在廚房,邊聽樊登經書,邊做飯,感覺很安靜,也不急躁了;就連平時討厭的洗碗,也不那麼不想做了。

常常覺得,最平常的生活,最能治癒一個人,這其中尤其關鍵的就是“喫”和“做喫的”。喫飯本來就是對自己最大的安慰,做飯的過程也會逐步改變自己的心理。彷彿隨着洗菜,碼菜,切菜這一整套流程走下來的,還有捋順的思緒,整理好的心情,等到喫飯菜上桌,又添加了些許的成就感,整個過程也堪稱是難得的走近自我了。

這是平靜,是重新發現被遺忘的自己的過程。

看着桌上的花生米,喝着手裏的啤酒,我想的最多的是,我爸,還有最近一兩年自己感情的事情。

這兩個並不衝突,想起我爸,是因爲我爸愛喝酒,但是酒量不咋地,喝醉了還愛絮絮叨叨,甚至是醜態百出的。所以,我們家裏人一直討厭他喝酒,尤其討厭他喝醉,因爲這個,家裏沒少吵架。

還有就是關於我這一兩年的個人感情了,簡單說就是:有緣無分,愛而不得。

我們愛,但是沒那麼愛;我們想結婚,但是問題有很多,結不成。雖然沒有正式分手,但我感覺我已經放棄了,我有點認命了。雖然,聽着彆扭,但內心的感覺騙不了自己。

兩個家庭差異太大了,我們的成長環境和文化背景很不一樣,他的社會層級比我高,家庭條件比我好;我只是一個普通家庭的普通孩子,也不是什麼鳳凰男。一直以來,我能感覺面對她的時候是有些自卑情節的,雖然不明顯,雖然可以不留痕跡。但隨着談婚論嫁的到來,這問題終於由小變大,不能隱藏。

如果說我個人的自卑可以自己承受,或者自我療愈,那麼兩個人的文化背景就是不可逾越的鴻溝了。

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面臨是不是要入贅的選擇,因爲在我的成長環境裏入贅是被人看不起的。但是在她的成長環境裏,這是沒什麼不正常的,她是獨生女,找個贅婿,給自家留個姓氏的孩子也是情理之中,她沒錯。

可是,我不能這樣做,我錯了嗎?

每次談到這個問題,我都想着不行就要兩個孩子一家一個,這應該是最完美的解決方案了。但是問題是,我們都不敢多生,都怕因爲孩子而負擔變大,寧可優生優育。所以每聽到專家講開放幾胎幾胎,年輕人不該躺平之類的話,我就想罵娘,站着說話不腰疼的人就該被罵。

假如我能多掙錢,假如我家庭背景好些,或許我就不會面臨這樣的難題了。但是出身小鄉村的我已經讓父母付出了很多,我沒資格奢求他們再給予我什麼。一切似乎都是錢的事,但又不僅僅是錢那麼簡單的事,但無論是那一個原因,都足夠讓我望而卻步了。

有時候我在想,我們還是不夠愛,要不總會有一個人會願意犧牲、讓步的。但是這似乎並不成立,因爲就像我堂哥說的:她代表的不是她自己一個人,她的決定是一羣人的意志。而我,也是如此。

我們的談判矛盾重重,誰也不能讓步。我想了很久爲什麼會這樣,爲什麼那麼難,最後的答案就是:門不當戶不對。

愛情屬於兩人,婚姻屬於兩羣人,所以能相愛≠可以結婚。

我好累,還沒結婚就面臨着這樣的難題,無論是誰妥協,我們似乎都不會好過的。

我妥協,意味着將來的孩子(假如一個)得隨她的姓,如此,我就千夫所指了。哪怕我可以不在乎鄰里鄰居的閒言碎語,但我不能不顧父母的感受,我不能忽略內心的自己。

她若妥協,也會被家裏人嘲諷找了個沒出息的普通人,要個姓人家還不給,真不知道圖個啥。如此,要強的她肯定不會好受,我們的生活也會時刻出於危險之中,這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

說到底,婚姻是現實的,比愛情要赤裸裸的多。如果真覺得可以有情飲水飽,那隻能說被現實教訓的還不夠。

我認慫,不是因爲我不愛,而是愛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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