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是浔南高中的一名学生,就读高二,长相不坏,但若放进人群中,就像水滴入海一般,也不算起眼。
但这一天他的书桌抽屉里收到了一封信,信封用心形贴纸贴了起来,没有写字,他拿出那封信的时候,周围的同学都涌上来起哄,却没有一个人看见了放信的人。
张恒没打算当场就把它拆了,而是放进了书包里,同学们一哄而散,嘘声一片。
“装什么大头噢,李修来每次收到请书都会读给我们听呢。”
董大头走的时候,撇撇嘴抱怨。
“滚。”
张恒只回了一个字。
高二的生活枯燥又乏味,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做卷子,偶尔出去运动运动,回家就要面对父母的冷脸,学生的任务似乎就只是把学习搞好,不能再有业余生活了。
哦,不,八卦无害,所以每个人都喜欢八卦。
张恒收到情书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不到一天的时间,并排的三个高二年级班,就全都得知了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收到了情书,甚至有女生下课借口上厕所,结伴在窗口看一眼张恒。
张恒的待遇似乎就随着这封情书,上升到了准校草的程度。
只是待张恒回到家,拆开那封情书,才不由苦笑,这哪里是情书,不过就是一封恶搞信。
信纸是最普通的作文纸,只是有些卷曲发黄,似乎是被水浸湿以后又晒干了。
上面写着一句话:请在七天里把这封信寄给其他人,否则你就会沾染厄运,寄出去之前请在信的下面滴上你的一滴血。
张恒看见信纸的下面已经有六滴干涸了的血滴印记,那么他是第七个人。
张恒从来不信这个,但他对做这个行为的几个人很感兴趣,他们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才会只凭一句话,就真的割破手指,挤一滴血上去的?
但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无趣,索性将信揉了,扔进书桌下的垃圾桶里,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叠今日份的卷子开始做了起来。
日子没有任何变化,他偶尔想起那封信,便会不自觉的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神情。
却没发现,有一个女孩最近常常出现在他们教室的窗户口,朝里看一眼,再慌张离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