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1000 《高績效教練》(6):覺察與責任感——激發學習

培養覺察和責任感是教練的本質,並促使自然學習能力的激發。

教練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能手、諮詢師、顧問、教師、指導者甚至專家;他是一個迴音壁、引導者、覺察創建者、一個支持者。這些詞語至少可以幫助你理解這個角色意味着什麼。

覺察

教練的第一個關鍵要素是覺察,它是專注、專心和明晰的產物。《韋氏詞典》中描述:“覺察意味着一個人通過觀察和詮釋他看到、聽到、感覺到的事物時的覺醒,從而擁有對於某事物的知識,等等。”

我只能掌控我覺察到的一切。我覺察不到的東西掌控着我。覺察給予我力量。

覺察也可以通過集中注意力和練習來得到創建和加強。我們有了自我覺察後,我們會認知到自己情緒不佳並選擇將情緒擱置一旁,而不是無意識地發泄到同事身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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