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0 人生有意思與有意義哪個重要?

有關人生意義的小故事:

1.

維克多·E.弗蘭克爾二戰期間被迫害關進了集中營,後來成了存在主義心理大師。集中營裏糟糕的飲食、超負荷的工作,讓很多人受不了折磨而死去。但讓人詫異的是,最先死去的卻是原來被認爲最應該活到最後的人——那些身體健壯、受過良好教育的男性,而那些羸弱的老婦人卻往往活到了最後。

他通過仔細研究發現,那些身體健壯、受過良好教育的男性,一輩子被教育要做有意義的事、重要的事,來到集中營後,這些人反而覺得沒有意義、沒有出路了,有的選擇自殺,有的則在絕望中離開人世。倒是很多老婦人,整天思考怎麼把“家傳項鍊掛到兒媳婦脖子上去”,從而完成傳承百年的願望。爲了這個“不可推卸”的責任,她們最後很好地活了下來。

爲大意義而活的人因爲看不到頭而毀滅;活下來的人,則是在糟糕的生活裏找到了切實的、可實現的、可追求的小意義。

2.

心理學家斯蒂格(Michael F. Steger)花了十多年時間,在“生命意義”這個話題上有了更深刻的洞察。他發現,知道自己生命意義的人,會更健康、更長壽。那怎麼才能發現自己生命的意義呢?他進一步把生命意義分成了意義擁有和意義追求兩個維度。

意義擁有是指,你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擁有什麼意義,清楚自己在追尋什麼。

意義追求是指,你還在思考和探索:我的生命還有什麼意義?我到底該追尋什麼?我過成這樣是天降大任於斯人,還是拿了個倒黴劇本?

意義擁有用來感知當下,意義追求則是追尋未知;前者支撐當下,後者拓展未來;一個走心,一個走腦。

斯蒂格進一步發現,越感知意義,我們的幸福感、自我價值感就越強;而越追求意義,我們的幸福感、生活滿意度和積極情緒就會越低。對,你沒看錯,是“越低”。可見,追求意義是很費幸福感的事,所以哲學家、喜劇大師好像都不太快樂。

3.

王陽明年輕時候也走過這條彎路,他是一個“富二代”+“官二代”,立志當“聖人”,這是個大計劃。

他天天在家裏“格竹子”,思考世界終極真理,結果什麼也沒搞出來。突然有一天,他受到巨大的迫害,先被投到大牢裏關了三年,後來被迫從北京返回老家,又一路被追殺,假裝自殺才好不容易擺脫了那兩個殺手。再後來被髮配到蠻荒之地,一天目睹三個和他同命運的人死去。

於是,他徹底放棄了追尋,躺在石頭棺材裏,做了個思想實驗:死了會怎樣?他發現死了也不太可怕。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這就是著名的“龍場悟道”。

王陽明都挑戰不明白的事,我們就更難走通了。回到普通人身上,如果你覺得現在活着沒什麼意義,還總關起門來思考“我的人生有什麼意義”“我的使命到底是啥”“我該如何改變世界”這種問題,你不僅很難想通,而且會越來越喪,最後陷入惡性循環:思考意義→想不明白+很不快樂→我一定是還沒找到答案→繼續思考意義→更加迷茫和不快樂結果就是,你要麼陷入迷茫,要麼進入虛無,覺得凡事不如“躺平”。

偉大的夢想不是想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你現在能感知什麼意義、認同什麼目標,就先好好地體會這個意義,爲這個目標行動。如果不能,就不要去想什麼憋不出來的大意義,就從你感到有意思的事開始做起。能看到詩和遠方固然好,如果看不到,實踐一下你關心的小目標也挺好。

——《拆掉思維裏的牆》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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