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札記124:向道而行

向道而行

早上,時隔月餘,再次爬山,算作行道悟心!

山是東塔山,樂清人最喜愛的城區家山。東塔山脈延東而蜿蜒,頂尖呼名刀鷹嘴,底有溪流嘩啦啦。有人嚮往的是,這股清爽綿綿的山泉水;有人嚮往的,爬山流汗的身心放鬆的感覺;而我這次爬山,純屬是閒來無事解煩愁。

選擇側谷而上,經林蔭小徑,繞山腰而行,這,也許是休閒人的爬山路線。我,也喜歡這種輕鬆悠哉的行走方式。物變事非,這樣的路線,過去叫避鬧取靜,如今算靜中取鬧了。不管如何,這也算是條常規路線,至少沒有背道而行,更沒有脫離向道而行的自然規則。

走累了,獨坐涼亭休憩,腦海裏不知不覺地打轉起日常事務的一些常識。這常識,雖然沒有道理這麼深奧,回憶起來頗有道理。其一、對自然界的動物來繞,爲什麼只有人才會用兩隻腳走路,其它的動物做不到呢?我想常識誰都懂,因爲人是高級動物,會寫字會思考會創造天地財富的特別羣體。“人”字,好寫簡單,一撇一捺。如果想做個好人,一個使大家公認的爲社會創造成果的人,那就較難了,只少離不開“向道而行”這個規則。

向道而行,來自《孟子。公孫丑上》這句“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國學理念。其中,“道”字釋文爲:信仰,也許是看不見摸不着的東西,也許中間充滿無限阻撓,甚至有人終其一生也無法得到。所以,我們行走在人生的路上,離不開道法自然,離不開向道而行的正規之路。我想信,道法自然的“道”,值得我們用血、用淚以及用生命去追求,因爲這是它的精神支柱。

生活中,誰都會一不小心就做了背道而馳的事。如,走路橫穿馬路,開車闖紅燈。這些看似小事,其實違背了“道”“路”的規則。

前些天,和一朋友坐車時閒着沒事,我倆聊起了“道德”。我說,道德中分公德和私德,公德,廣義的說,即使沒有違背厚實寬廣的大地情義,也要遵守公共規則。而私德就不一樣了,只有不去做違返良心和人格品質的事,就可。朋友一臉懵懂,原來道德也有此之細分。

看來,“道”字真是人生一門探索不完的學課。古有孫悟空的齊天大道,許傳的替天行道,到今天崇尚的向道而行,都是告訴我們要倡導“道法自然”這個感覺很複雜卻有那麼一點不復雜的道理。

事在人爲,路在腳下。如行走好自己的路,行好自己的道,我想,向道而行,就是人生的指南針,方向盤。

碼了一小時的文字,身上的汗也被

風擰乾了。又到了該起步行走的時候了,俯視山腳大地,厚實廣闊……(應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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