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與禁革:獨佔文字,歷史上有哪些禁革名字的奇人怪事?

作者:史遇春

說到名字的禁革,自然會想到避諱。

須知,名字的禁革與避諱看似有些關聯,其實,此二者在實質上卻大有不同。

所以,首先必須澄清的是:

本文所說“名字的禁革”與中國歷史上曾經存在的“避諱”是兩回事。

既然“名字的禁革”與 “避諱”是兩回事,那麼,就分別說來。

先說避諱。

所謂避諱,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現象。在以往的專制時代,爲凸顯尊卑之階、強調長幼之序,故而,臣子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必須避免直接說出或者直接寫出,以此來表達對他們的尊敬。

關於“避諱”,根據資料記述,其方法大體如下:

一、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臣子不能直接說出(讀出);在讀到(說到)應諱的字時,不能讀本音,而要“改讀”或“換說”,這也被稱之爲“讀白”。

比如,在《紅樓夢》中,林黛玉爲了避母親“賈敏”的諱,在碰到“敏”字時,她就讀成“密”或“米”。

二、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臣子不能直接寫出;在寫到應諱的字時,要按規定採取“空字”、“缺筆”或“改字”的辦法來處理,即所謂的“寫白”。

比如,孔丘作爲“至聖先師”,其名“丘”字,在古代文獻中,有時就寫做“正”。

又如,康熙的名字是“玄燁”,清人在書中多將“玄”字寫成“元”字。

另外須知:習慣上,把錯別字說成“白字”,就是來源於避諱這一舊習。

說完“避諱”,再來看“名字的禁革”。

本文所寫的內容之中,所謂“名字的禁革”,是指出於種種專權獨裁的心態,當政者通過行政命令,明文規定某些文字禁止民衆在名字中使用;這些禁用的文字,官民人等,已經使用的,在禁令發出之後,要進行改易,即所謂的“革”;還未使用的,在禁令發佈後,取名之時,不得再行使用,即所謂的“禁”。

即便是已經解釋如上,但還有人會把“名字的禁革”歸入“避諱”之中。

這裏,再強調一次:

“名字的禁革”與“避諱”二者之間,有本質的不同。

“避諱”原本出於禮制,是中國古代禮儀範疇的內容之一,多是約定俗成的規範,一般會自行自覺遵守。其中的爲尊者諱,相關文字是少數幾個,是民衆必須統一遵守的;其中的爲長者諱,相關文字往往因人而異、各不相同,一般是各人自避各家長者的諱即可(他人在書信往來、當面交談之中,儘量不犯對方的諱爲宜。)。“避諱”之中,君王不會自諱,當然,君王也要爲長者諱。

“名字的禁革”,多出於行政命令,屬於個別朝代的法令,其中規定不得使用的文字,是所有臣民都必須遵守的。須知,有別於“避諱”,這些被禁革的文字,君王是可以使用的。這裏面,就有當權者自我尊大的意味;更有當權者獨佔的心態。

(本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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