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談第一人稱寫小說的好處


關於這些故事我有一點要提。讀者可能注意到,我的很多小說都是用第一人稱單數來寫的。這種寫作方式極其古老,“仲裁者”佩特洛尼烏斯在《薩蒂利孔》裏就用過,而《一千零一夜》中也有不少故事是這樣講述的。這樣寫自然是爲了讓讀者信以爲真,因爲聽一個人說這是發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總比聽到他說有誰如何如何要更可信一些。此外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講故事的人只需從自己的視角講他確定的事,而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的事情,就讓讀者去想象。過去有些使用第一人稱的小說家在這方面很不小心,大段的對話是敘述者不可能聽到的,描繪的一些事件照道理他們也不可能目睹。本來用第一人稱單數寫作最大的優勢就在於方便你營造真實感,如此一來就浪費了。不過,那個講故事的人和故事中的其他人一樣,也只是一個角色,他可能是主角,可能是個看客或傾訴的對象,但他終究是個角色。作家用的這種技法是小說的技法,如果故事裏的那個“我”比他——也就是作家本人——更善解人意,更清醒,更精明,更勇敢,更狡黠,更風趣,更睿智,那麼讀者諸君也請多見諒,大家要記得,作家並不是在給自己畫一幅逼真的肖像,而是創造了一個角色,只爲了講他筆下的那個故事。

(選自《毛姆短篇小說全集·人性的因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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