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秦紀49

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213年)

秦朝廷將徇私枉法、知人有罪卻釋放出獄、無罪卻下獄的司法官吏處罰流放去修築長城,或到南越地區守邊。

丞相李斯上書說:“過去諸侯國紛爭,以高官厚祿招徠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已定,法令統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於耕田做工,讀書人就要學習法令規章。但今日的儒生卻不學習現代事務,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並藉此非議現實,蠱惑、擾亂民衆,相互非難指責現行制度,並以此教導百姓;聞聽命令頒下,就紛紛根據自己的學說、主張妄加評議,入朝時口是心非,出朝後便街談巷議,誇飾君主以提高自己的聲望,標新立異以顯示自己的高明,煽動、引導一些人攻擊誹謗國家法令。這種情況如不禁止,就勢必造成君主的權勢下降,臣下結黨納派活動蔓延民間。唯有禁止這些纔有利於國家!因此我建議史官將除秦國史記之外的所有史書全部燒燬;除博士官按職責收藏書外,天下凡有私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將所藏交到郡守、郡尉處,一併焚燬;有敢於相對私語談論《詩》、《書》的處死;借古非今的誅殺九族;官吏發現這種事情而不舉報的與以上人同罪;此令頒佈三十天後仍不將私藏書籍燒燬的,判處黥刑,並罰處修築長城勞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燒的,是醫藥、占卜、種植的書。如果想要學習法令,應以官吏爲師。”始皇下制令說:“可以。”

故魏國人陳餘對孔子的八世孫孔鮒說:“秦朝廷將要毀滅掉前代君王的書籍,而你正是書籍的擁有人,這實在是太危險了!”孔鮒說:“我所治的是一些看來無用的學問,真正瞭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並不是我的朋友,我會遇到什麼危險呀!我將把書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徵求,一旦來徵求,我也就不會有什麼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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